要針砭時事、月旦人物的國人們,以及對於現況不滿想提出建言的國人們,也許在看過以下民進黨大咖們,如何反應對他們的質疑時,在懷疑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尊重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之前,請先考慮,準備付出多少成本來應付政府要員的提告!
準備提告者一:
7月24日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辦公室,聲明將對網路謠傳,涉及走私免稅菸品的吳宗憲,為陳菊人馬(被引用照片中的,是高雄市議員藍健菖議員,非吳宗憲),是無中生有的造謠抹黑,表示已報警,並準備提告,至於提不提告?花媽陳菊今(29)日表示「還在斟酌」!
(如果兩人真的長得很像呢?而且,該大學生已經公開道歉了。)
已經採取法律行動者二:
7月26日媒體報導,前外交官介文汲在臉書上表示,林佳龍派人進駐華航,是要湮滅證據?還是蒐尋可切割蔡及民進黨的機會?交通部長林佳龍辦公室表示,已委請律師採取法律行動。
(以民進黨的慣性,還有派系屬性,這應該是合理懷疑)
7月27日行政院長蘇貞昌為了丟筆案,加上內政部長徐國勇報警喊開告,累計已有6例!
(丟筆是實,不符民間習俗是實,我們真不知道要告啥?)
最新警告依法究辦者一:
國民黨總統提名人韓國瑜28日在全代會上說:「蔡英文手上有的是洋槍洋砲,我只有一把小水果刀」。其實,韓市長前面還有一大段話,「小水果刀」和「洋槍洋砲」指的是國民黨和民進黨的資源不對等的比喻,沒想到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9)日居然表示:「他(韓國瑜)如果帶著刀子就違反槍砲刀械管制條例,那我們一定會依法究辦。」
(這樣也要依法究辦,那還有什麼不能辦?)
律師治國,就是不同凡響,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著實令國人開了眼!
只是我們覺得很奇怪:
1-政治人物就是公眾人物,言行與施政自然要受到人民監督與「合理懷疑」,只要是可受公評之事,庶民自然可以提出質疑。「怕熱就不要進廚房」,對於人民的合理懷疑,政治人物不該「雞仔腸、鳥仔肚」,還是要有容人的雅量,化敵為友的智慧。
2-相對於庶民,政治人物掌握正確的第一手資訊,如果庶民說錯了、評論錯了,政治人物還有許多管道可以澄清、導正視聽,興訟不該是必然的選擇。
3-民進黨政治人物面對庶民非惡意的合理懷疑,如果動輒興訟,似乎不符合民主國家「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要求。
4-言論自由有助於公共政策的辯論,可以鼓勵公民參與、增加施政品質。如果當權者以興訟面對不同意見,不僅是堵塞言路,更無法由辯論中使真相呈現。
5-民進黨政治人物,難道以為被告者的言論,都會產生明顯而立即的危險?還是有惡意傾向?或是邪惡成分很重?還是符合優先論題原則?甚至該個案衡量?
6-民進黨尊稱此次走私菸品置放處「華膳」公司的董事長-葉菊蘭為國母,而國母的丈夫正是自焚身亡的鄭南榕!鄭南榕用生命爭取的,就是「百分百的言論自由」!
怎麼民進黨的言論自由,從鄭南榕成了烈士後,都打了折了?
記得在2007年出品的陸劇「茶館」中,茶館東家王利發在茶館每根柱子上都貼了上面寫著「莫談國事」的紅紙,因為一不小心,客人說著說著,就會被衙門裡的公差宋恩子和吳祥子給弄進衙門,至於理由嘛,不缺!
(放眼民進黨政府,怎麼彷彿滿眼宋恩子和吳祥子?)
或許那一天,網路一開,任何網站的首頁都會出現全版「莫談國事」;公共場合每根柱子、學校大門的校訓,也都是「莫談國事」;走在路上,凡電線杆、路燈燈桿、變電箱、交通號誌標誌上,都有比例完美的「莫談國事」字樣。
喔!對了,從此以後,十字路口的「越線受罰」,都要改成「莫談國事」!
看來,中華民國離「道路以目」的日子不遠矣!
*作者為基層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