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忠觀點:侍衛室、警衛室與國安局的歷史情結

2019-08-0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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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歷史早已證明「得人者昌,用人者興」,此案今上理應感同身受,而不是震怒與切割,應從案因思考,從用人檢討,懲前毖後,才能讓特勤人員揮去陰霾,再創新局。(資料照,郭晉瑋攝)

作者指出,歷史早已證明「得人者昌,用人者興」,此案今上理應感同身受,而不是震怒與切割,應從案因思考,從用人檢討,懲前毖後,才能讓特勤人員揮去陰霾,再創新局。(資料照,郭晉瑋攝)

近期總統出訪返國,衍生特勤人員利用通關禮遇,涉嫌挾帶私菸案,一時社會輿論譁然,進而檢討現行維安體系呼聲四起。然而議論者往往對於現行特勤問題一知半解,除漠視特種勤務發展歷程,更忽視其演進轉變中的樞紐關鍵與歷史糾葛。因此筆者此文著重在侍衛室與警衛室成立的緣由,進而剖析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聯合警衛安全指揮部(下稱聯指部),以及國家安全局相互間之關聯與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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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侍衛室與警衛室的源起

侍衛室與警衛室的源起,其關鍵人物也就是黃埔一期的俞濟時。俞濟時參加過東征北伐,當年曾任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警衛團營長,扈從保衛蔣中正安全。民國17年在國民政府警衛部隊任職,參加過中原大戰。21年時任88師師長,更參加「一二八淞滬戰役」,26年為74軍軍長,參加過「淞滬會戰」與「南京保衛戰」。換言之俞濟時調任侍衛長前,除早期即已在警衛部隊歷練,更經過大軍指揮與戰火的淬鍊。

民國31年俞濟時調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的侍衛長,自此不論身分是侍衛長也好,軍務局局長也罷,甚至是總統府二局局長、戰略或國策顧問,直自民國45年因病辭職。這15年期間,蔣中正暨其家屬的警衛安全,由俞氏全權負責。經其一手擘建規劃,完成現今特種勤務的奠基工作。

當年俞濟時由集團軍副總司令調為侍衛長,也是蔣中正欲借其才,整頓侍衛室。俞濟時到任後,為提升侍衛長職權,成立侍衛長室,下設三組,第一組侍衛官組,第二組警務員組,第三組侍衛組。此隱然具有現今總統警衛室的編組。

蔣中正(取自網路)
侍衛室與警衛室的源起,其關鍵人物也就是黃埔一期的俞濟時,工作主要是保衛蔣中正的安全。(資歷照,取自網路)

渠為強化警衛安全,更於當年12月親訪軍統局戴笠,並由該局遴選幹員150人編成特警組。歸侍衛長室監督指揮,負責外圍警戒。這單位現在還在,雖幾經更迭,現易名為警安組,直屬特勤中心為建制單位。

民國34年11月委員長侍從室與侍衛室機構改組,國民政府在參軍處下另成立軍務局,由俞濟時擔任局長,仍總綰侍警衛事宜,原侍衛室改組為警衛室,受俞濟時指揮。此為警衛室之由來。37年5月20日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副總統就職。依憲法國民政府改制為總統府,警衛室依法改制為侍衛室,當時侍衛長石祖德在「一二八淞滬戰役」時是87師259旅518團團長,俞濟時已是88師師長。其後在軍中,兩人又幾經上下隸屬關係。一方面也是因俞濟時受蔣中正之信任。仍由俞濟時以軍務局局長身分指揮。基於體制,俞濟時仍以指揮警衛室(主任),遂行警衛安全任務。

俞濟時任內,除建立侍從武官、侍從醫官、警衛室制度,並訂定侍衛人員撫卹退休規程,服勤規則,侍警衛勤務遵循的相關典章。民國70年3月3日,其暮年之際,俞濟時閱報得知美國雷根總統遇刺情事,深以為維護總統安全單位,應有類似訂定「總統安全法」之必要,若有危害情資,安全單位應適時建議總統加穿防彈衣,以及建議改變某項預定之行程。可見俞濟時的思維,及至晚年仍以警衛安全為念,且與時俱進。這自然是其在戰場上的生死經驗,扈從蔣中正時期的危安警覺與自己的專業認知。固然同在侍從室,也有對其不同看法,如張令澳則認為俞濟時驕將且攬權。然就元首警衛安全工作而言,俞濟時是當時警衛制度革新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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