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胡忠信在國民黨主席洪秀柱競選總統期間,爆料洪秀柱以立法院院長職務以及遣散費作為退選條件,洪秀柱認為指控不實,控告胡忠信涉嫌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但北檢認為胡忠信所言為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不起訴。
胡忠信去年8月爆料,指國民黨中央有人告訴他,洪秀柱向黨中央要求,要以立法院長職務與資遣費,做為退選總統條件;當時洪秀柱競選辦公室發布新聞稿反駁,並委託律師向胡忠信提告。
胡忠信挨告後表示,未來會請法院傳喚馬英九、吳敦義、王金平出庭作證,證明他在政論節目上所講的,他強調自己提出的議題,都是可受社會公評之事,且都有所本,要洪秀柱「別鬧了、別告了!」
北檢調查後,認為胡忠信就意見表達部分,所言是可受公評之事,而在事實部分,當時確有其傳聞,爆料並非空穴來風,因此不起訴胡忠信。
洪秀柱去年也因不滿名嘴周玉蔻在其競選期間上節目指其學歷造假,以及胡忠信影射她收受國民黨9000萬元支票,控告周、胡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罪嫌不足,7月時北檢也都處分周、胡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