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台灣出征里約奧運的羽球一姊戴資穎最終在女單16強止步,而「贊助商球鞋」爭議仍然困擾著她,羽協甚至打算在9月召開紀律委員會,考慮該如何懲處戴資穎。對此,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黃國書18日在臉書開炮,他表示,已與體育署林副署長一同討論此事,不能讓羽協以商業凌駕體育、打壓選手,並做出協會不能對戴秋後算帳、要求體育署協助釐清各單項協會合約內容與單項協會應更透明化、制度化等3項共識。
「球鞋事件」緣由為戴資穎出征本屆里約奧運,穿著的球鞋是個人的贊助品牌VICTOR,而非是羽球協會贊助廠商YONEX。由於YONEX曾於2011年與羽協簽下3年的國家隊服贊助合約,再於2014年續簽3年,合約規定,凡參加以國家為單位的亞、奧運、湯優盃和正式錦標賽,選手都需穿著由YONEX提供的隊服、球鞋參賽,而這次戴資穎並非穿著YONEX球鞋,引發羽協的不滿,甚至考慮懲處。
戴資穎:適應新鞋的時間根本不夠
不過,戴資穎也替自己抱屈,她在17日於臉書表示,選手最在意的比賽就是每年的大型賽會,但羽協贊助商YONEX總是在比賽當周才送來賽服和鞋子,而SIZE更是常常大小不對,讓她適應新鞋的時間根本不夠,更別說有時間更換一雙。
戴資穎還說,雖然YONEX後來願意提供任何鞋子試穿,但款式卻是他們自己決定,況且戴還有大小腳的問題,對方也不願意在第一時間辦妥,戴穿著YONEX球鞋後,還發生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的情況,都是因為沒時間適應鞋子。
黃國書:不能讓戴資穎面對羽協無理要求
對此,作為審查行政院體委會相關事項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黃國書出面協助,他18日在臉書表示,今天早上已經與戴資穎的爸爸通過電話,並承諾絕對會要求體育署「不能讓資穎在辛苦的為國爭戰之後,還要面對協會的無理要求!」
黃國書表示,他已經邀請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到他的辦公室談及此事,強烈要求「球員不是協會的財產」,他更批評要求選手在專業裝備上得配合贊助商要求,明顯不符合國際慣例。
「體育署不能讓羽協以商業凌駕體育,濫用國際單項運動協會會員權力,剝削、打壓選手。」黃國書說,不應讓選手成為單項協會與其贊助商間合約問題的祭品;此外,羽協要求戴資穎得提供「驗傷證明」去規避羽協當初的合約瑕疵,也是極為不合理的要求。
最後,黃國書也與林哲宏達成3項共識:首先,選手並非協會財產,要求體育署以保護選手為處理原則,不能讓羽協對戴資穎秋後算帳;第二、體育署應通案化地協助各單項協會釐清相關不平等的合約內容,並提共相關法務諮詢;第三、從謝淑薇到戴資穎事件,都顯示我國單項協會治理需要更加透明化與制度化,也凸顯出現行《國民體育法》第8條的執行已不符時宜,要體育署於奧會結束後提出具體檢討方向。
姚文智:羽協該做的是支持選手而非扯後腿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也在臉書表示,他在本周二(16日)就請助理致電給戴資穎的父親了解事情原委,他也呼籲,羽協作為選手最重要的後勤組織,應盡力輔導、支援,再與贊助商溝通,而非在落敗後,動輒處罰一位為國付出,擁有美好前程的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