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式民怨積累,在送中修法爆發出來,令林鄭政府失去信任,還讓這個決策權高度集中、參與度低的政府頻臨崩潰。這一局,不單林鄭無力挽回,北京介入也可能無力回天。
經歷過七二一的「元朗恐襲」後,大部分香港人已經判了特首林鄭月娥及其班子死刑;她和整個政府的支持度、信任度都已跌到歷史新低。
林鄭這次強推《逃犯條例》修法造成的社會矛盾,已經遠超她一人所能處理和負擔的範圍,下台與否已經無關痛癢,但她的存在必定成為北京的負擔和負資產。
結構式民怨積累,在反送中爆發
林鄭多番解釋,卻未直接答應八成市民所支持的「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和「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兩大訴求,令民意仍然擺向抗爭者一方。
在此民意壓力之下,警方出動強勢武力清場,用盡催淚瓦斯、橡皮子彈、布袋彈、海綿子彈等武器,甚至以「暴動」等罪名試圖阻嚇參與者,不只未能清走街上群眾,反而令附近居民、大部分香港人更厭惡警察粗暴的言行舉止。政府和親中派所期待的民意逆轉,至今仍未出現。
一個政府的治理威信,不是自己認定施政如何「為人民著想」,也不是一種宣傳策略問題,而是如何透過諮詢、溝通、公眾參與說服人民,讓人民信服和支持。香港特首只是一二○○名選舉委員會委員選出,先天上的程序正當性不足,因此香港政府要建立威信,就要依靠後天的治理政策,以表現正當性、鞏固政府和體制。
比起民主體制,威權體制更需要經濟發展、行政高效、社會福利等利民成效,並藉由較強的自省與自我修正能力,來維持體制穩定。
可是在香港這個畸型政體下,制度設定本身就是為維持既得利益,形成牢不可破的核心利益集團;再加上一國兩制下,北京決定不少香港的政治方向,令港府先天就面臨不少掣肘。
像是標準工時等勞工政策,因面對工商界巨大阻力而難產,惠民政策難以落實。民生政策效能感低,連向近三百萬市民派發四千港元補助,計畫去年初就提出,但今年二月才能申請,至今仍有近百萬計市民未能收取款項;相較的,二○一一年政府補助六千元,一年內就全部發放完。
結構式民怨積累,藉《逃犯條例》修訂問題一下子就爆發出來,不單令林鄭政府失去信任,還讓這個決策權高度集中、參與度低的小圈子政府頻臨崩潰。這一局,不單林鄭無力挽回,北京介入也可能無力回天。
嚴重政治錯判,仍無官員辭職負責
香港內部隱憂逐漸出現,中美貿易戰使香港企業利益受損,使香港整體經濟環境變差,下半年很可能陷入衰退周期。社會氣氛不佳,也令香港人的消費信心下降,零售業、飲食業首當其衝,商場、食肆人流變少。七二一「元朗恐襲」後,新界地區的人流下降更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