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王世堅2016年1月接受媒體訪問時,影射台北市前顧問洪智坤收遠雄不當鉅款,答應幫遠雄協調大巨蛋。洪智坤認為王世堅未提供證明,扭曲事實,摧毀他人格,因此自訴控告王世堅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24日判決王世堅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王世堅2016年初受訪時透露,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在法院庭訊時,指稱洪智坤收受遠雄鉅款,答應協調遠雄與市府的大巨蛋爭議。王世堅質疑洪智坤就是幕後人,且洪智坤的離職原因就是他收受遠雄鉅款。
洪智坤得知後,主動向市長提出自清,送政風處調查,並循司法對王世堅提起加重誹謗的告訴,務求還原事實。洪智坤也在臉書直批「被王世堅這種人抹黑,就好像踩到狗屎一樣,抹黑的人不必舉證,被抹黑的人卻要拚命證明自己的清白,以洗乾淨鞋底的污泥。」
此案3日開庭,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王世堅答辯時提到市議員的職責就是監督官員,因為市議員沒有調查權,問政無法提出100%的證據。王世堅指出洪智坤當時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更應該接受嚴格檢驗,並提到「我受訪時是說洪智坤向遠雄『索賄』,沒說他『收賄』。」認為洪智坤在告訴狀中的用詞錯誤。
對此,洪智坤則是指出王世堅未提出任何事證,毫無依據據也沒有經過查證,就向媒體說他收受遠雄賄賂,顯然是故意且惡意,任意摧毀他的人格,「我不是因為憤怒而提告, 而是為了建立更理性的問政風氣」。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24日判決結果,因王世堅無法證明洪智坤確實有收遠雄的錢,因此判處王世堅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洪智坤也在判決出來以後,在臉書上發文,感謝各位朋友的關心與信任,也提到「對付無端毀謗名譽者,說一次告一次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