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監察院調查大巨蛋案,遠雄、市府誰輸誰贏?

2016-08-15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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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大巨蛋案記者會,兩造各大50大板,輸贏互見。左起監委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盧逸峰攝)

監察院大巨蛋案記者會,兩造各大50大板,輸贏互見。左起監委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盧逸峰攝)

監察院調查大巨蛋案的報告上周出爐,對爭執兩造的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到底誰輸誰贏?其實,監察院是採「各打50大板」的方式處理,另外,就是內政部「附帶」的被責罵一番,算是被流彈波及。不過,解鈴還須繫鈴人,監察院報告其實無助解決問題,終究是要市府與遠雄儘快以「專業態度」協商,才能讓大巨蛋問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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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被監察院報告批評質疑並糾正者主要有2點,第1點是與大巨蛋直接相關,指市府未盡契約之勘驗責任,處理過程反覆不定「致使契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第2點是廉政會行使調查權「顯有違法」。

市府雖然強調廉政會於法有據,但對一個權力如此大、可以召喚廠商、市府員工來行使調查權的機關,成立依據僅是市府片面以行政權力徑行設立,違法濫權的事實明確。市府再硬拗,大概也只是秀其對法令制度的無知與不尊重的下限而已;雖然大巨蛋案是由廉政會調查開始,但實際上廉政會只是市府利用來「借力使力」的工具而已,與遠雄的談判、對大巨蛋的處理,其實都是市府主導。因此報告雖指廉政會違法,但也無助釐清與解決大巨蛋案的爭議。

對雙方爭議核心的公安問題,報告說市府「未考量與遠雄巨蛋具有BOT夥伴關係,透過媒體忽而解約、忽而換手,致使契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對市府停工的決定,則認為「不合比例原則」,顯然是有責怪市府。但對遠雄,報告則指遠雄「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之責任。」看起來語氣下得更重。

但實則對公安的是非並無定論,責怪遠雄者是「引發公安疑慮」,但對市府的7項公安標準的對錯並無一語肯定或否定,監察院認為此「涉及安全考量與專業判斷」,「非監察院權責與能力得以置喙」,因此要雙方如原先協議的交建築中心作專業評斷,內政部應積極促成協助。

整體來看,市府與遠雄各有輸贏,但真要詳比,市府身為原本就是被監察院「監察」的政府機關,先天就「吃虧」,市府被糾正2項,可以說是輸得多一點,只是就實質影響來看,糾正對市府而言,也是「皮毛不傷」。

不過,真正的重要是這份報告可說對解決大巨蛋紛爭幫助不大,最後球還是回到市府與遠雄兩造的手上,頂多再加上一個建築中心。所以,爭議的兩造也不必對此報告過份解讀,單拿對自己有利的一部份來說嘴,監察院報告算是很有技巧的把兩造各大50大板,對解決問題的方式,則要兩造自己好好談的意思。

從去年520至今,大巨蛋已經停工400多天了;這段時間只見市府與遠雄彼此放話指責對方,卻從來看不到雙方能坐下來,以專業的對話與眼光討論解決方案;市府固然全然的聽政治幕僚的話,以民粹方式行事,完全看不到對工程與法律的專業,遠雄也是寸步不讓,顯然存心拖死柯市府─某個程度上已達其心願。但如繼續拖下去,終而走上解約之途,遠雄固然難逃大概百億以上的損失,市府也難避200億元以上的賠償。

日前市府與遠雄會商,終於有條件同意遠雄部份復工;再接下來就是公安問題的解套方式,既然雙方同意送建築中心作專業檢驗,那就儘快進行吧。不過,在行之前,雙方最好把公安檢定的方式、標準、參數等全部都談清楚,免得結果出來又不承認結果。別再歹戲拖棚了,儘快解決爭議,讓大巨蛋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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