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美國總統川普上任以來,美中貿易談判就天天占據國際新聞的版面,「關稅人」川普總統動輒以「提高關稅」、「制裁華為」等理由,要脅中國貿易代表趕快出面進行談判。
最近更是變本加厲,使出將中國列入「匯率操縱國」、要求中國從「開發中國家」畢業等全面性手段,好像要逼得中國舉白旗投降。
而我們這些隔岸觀虎鬥的場外人士,始終看不到美中談判的盡頭,可真是霧裡看花,還頭昏眼花啊!
但是,難道國際談判的進程,就沒有任何軌跡可循,貿易談判就真的毫無章法可言了嗎?
根據我多年參與國際組織、經貿談判的經驗,其實1場成功的國際談判,或者說,有結果的談判,必須要有下列5個重要關鍵因素。
1.大國要積極主導,談判才會有進度:
2015年12月12日在地主國法國總統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的積極推動與協調下,「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1)成功通過「巴黎氣候協議」(Paris Agreement),各國同意將全球氣溫上升的程度,控制在工業革命前水平的攝氏2度以下,為地球上所有生物,爭取了永續生存的機會。
2.各國要有政治意願,談判才會有成果:
1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草約協議,可是最後能否真正完工,還是要帶回國內,讓各國政府高層、國會大老點頭同意,才算大功告成。
COP21各國代表在巴黎完成「氣候協議」的談判後,就帶著這份協議搭飛機回家,向總統和國會報告內容。等到各國國會審議通過、總統簽字,完成了所謂的國內程序後,2016年11月4日「世界地球日」,各國外交部長再飛到紐約聯合國總部,簽署「巴黎氣候協定」並完成存放,這份協定才算是正式生效。
COP21會議後反悔,毫無政治意願參與簽署,那這份協議就可能無疾而終。就像川普總統2017年6月1日宣布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定,這份好不容易完成的協定,對美國這個溫室氣體碳排放量世界第2名的大國,就完全沒轍了。
3.「國際調解人」出面,談判立馬有進展:
1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中間「調解人」,來協助雙方的溝通。
(WTO)等主要國際組織,幹事長或秘書長就是各國間的調解人或斡旋者。在擔任斡旋者時,秘書長必須保持中立,不能偏好自己的母國。
「Give and Take」的道理,沒有人會全拿,也沒有人會全輸。所以當談判到達一定階段,秘書長通常會提出折衷方案,請各國代表趕快向政府高層回報,看看能否接受。
1個例子是,2013年WTO在度假勝地印尼峇里島召開第9屆部長會議,各國貿易部長經過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談判,眼看包含農業、貿易便捷化及發展議題的「峇里套案」就要通過了,古巴貿易部長忽然大吼大叫、堅決反對,這時,充滿政治智慧的WTO秘書長阿茲維多(Roberto Azevedo)想到了1個妙招,敦請由天主教教宗指派前來與會的教廷大使Silvano Tomasi總主教(Archbishop)出面,私下向古巴部長摸摸頭、開釋一下,虔誠信奉天主教的古巴部長就噤聲不語了!「峇里套案」最後也順利通過,成為WTO「杜哈回合談判」2001年開始以來,第1項達成共識的談判成果,當時也振奮了所有參與談判的各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