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效果無法證實 美國食藥局禁售部分清潔產品

2016-09-0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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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食藥局宣布禁售部分市售號稱具抗菌效果清潔產品(Serenity@Wikipedia / CC BY-SA 3.0)

美國食藥局宣布禁售部分市售號稱具抗菌效果清潔產品(Serenity@Wikipedia / CC BY-SA 3.0)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3日宣布,部分長年使用的市售肥皂、沐浴乳等清潔產品中,宣稱具有「抗菌」效果的19種化學成份,由於無法獲科學證實安全且真正有效,將禁止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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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這些成分,在預防疾病及減少疾病傳播方面,並不比清水更有效,或許大家會以為,用抗菌洗手液和沐浴乳更有效殺菌,對身體好處更多,但FDA認為這完全是誤解。FDA藥品評估和研究中心主任伍德科克(Janet Woodcock)表示:「消費者可能認為抗菌洗浴產品能更有效地預防細菌傳播,但我們沒有科學證據表明它們比普通肥皂與水更好……事實上,一些數據顯示,抗菌成分長期使用可能弊大於利」。

市面上許多清潔用品和化妝品含有塑膠微粒,對海洋生物及人類產生不良影響,環保團體呼籲禁用。(取自綠色和平)
市面上許多清潔用品和化妝品含有塑膠微粒,對海洋生物及人類產生不良影響,環保團體呼籲禁用。(取自綠色和平)

禁售令適用於19種抗菌洗浴產品成分,其中使用最多的兩種成分是三氯沙(triclosan)與三氯卡班(triclocarban)。產品種類包括液體、泡沫和凝膠洗手液、肥皂以及沐浴液等,它們均與水混合後使用。乾式洗手液、溼紙巾及醫院使用的醫療用抗菌產品不受這一禁售令的影響。

專家同時強調,用普通肥皂與自來水洗手仍是避免病菌傳播的有效方式。如果只有乾式洗手液可使用,則應該使用含有至少60%酒精成分的乾式洗手液。

有研究顯示,長期使用三氯沙或三氯卡班弊多於利,反而可能會讓細菌產生抗藥性,或影響人體激素內分泌。

當局規定生產商要在一年內重訂產品成分,或提交充分證據,以證明產品含有的化學物質,在防止患病或傳染方面有顯著成效。美國清潔協會發表聲明指,生產商會在限期內提交證據,以證明市面的抗菌洗手液安全而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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