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其文觀點:劇場設置輪椅座席的考量

2016-09-0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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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損傷基金會2013年在國家音樂廳辦音樂會,因太多輪椅觀眾無法進場,只能在大廳看轉播。 (來源:脊髓損傷基金會)
脊髓損傷基金會2013年在國家音樂廳辦音樂會,因太多輪椅觀眾無法進場,只能在大廳看轉播。 (來源:脊髓損傷基金會)

無障礙設施的考量要件

無障礙設施考量的第一要件是考量進出方便與疏散功能,這個目的是以最短動線,最省時效,就可以抵達到出入口的便利性,不但可以方便輪椅朋友觀賞前後進出的便利,並且盡量不要造成與其他動線重疊或不當的節點,萬一在緊急情況時,輪椅可以在最短時間撤退至走道外的梯間疏散,也避免因逃生所造成的推擠現象可能會引起身障朋友的傷害,或阻擋大眾逃生路徑。還有輪椅席的椅背較高,容易阻擋兩側與後方觀眾的視線,也是設計非常重要的考量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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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考量是緊急處置與迅速照護的維持,在演出過程中,輪椅觀眾都設有陪伴座席,目的就是要就近照顧行動不便的觀眾,若有身體狀況遇到突發緊急事件,例如臨時必需要上廁所或身體不適,需要醫療照護或離開劇院,凡此必需迅速處理,並減少引起其他觀眾不必要的騷動考量。

第三適時適地的法令規範也要合理的更新,法規的適用性雖然大都不溯及既往, 兩廳院建置當時,台灣建築相關法令,對於無障礙設施的制定尚未成熟,所以沒有設計輪椅席的必要,但隨著社會需求,法令漸漸更新,對於無障礙環境的建構日趨完備,兩廳院雖然老舊,建築物更動不易,但是基於大眾觀瞻,基於長遠趨勢的殷切需求,如果可以全力克服空間與技術的挑戰,盡量滿足大眾的需求,才是雙贏的完美對策。

哪裡才是良好座席?

演出場所的座椅,只有在古代皇帝貴族時期才有尊貴差別,現代的劇場並沒有等級之分,但是往往長官貴賓們經常使用的第一排,除了上下進退便利外,幾乎沒有任何好處,因為聽音樂演出時會有音域,音場跟音壓分配不均的缺點,臨場聽覺的享受大打折扣。而看戲時,又會有視線開放角度過於窄小,視覺焦點侷限於小範圍,無法看到全部場景,以致頭頸部必須隨著劇情不時轉動,看完一齣戲脖子就酸透的現象。

內行人看演出選擇最好的位置,當然不在第一排,而是介於六到十排之間的座席,這範圍內的觀賞視線角度良好,不但可綜觀全場,而且音響傳遞與分佈較為均勻,也是票價最貴的區域。一般說來,參加音樂會,比較重視臨場聽覺感官的享受,是貴在耳福,以兩廳院音樂廳良好的場館設備,座位區位所產生音效差異的區隔並不大。但是戲劇演出,注重視聽兼顧的臨場互動效果,而大多數戲劇廳的座席,又以大陸式座位規畫居多,所以比較好的視線範圍,就落在中間跟後段視線可縱觀全舞台的範圍。       

歷史上的悲劇事件

雖然現在的防火材料與建築設備日新月異,但在歷史上也發生過不少悲慘的大火災難。在1927年的1月9日加拿大蒙特羅市的雷尼爾宮戲院Laurier Palace Theatre,就發生過一起因為菸蒂悶燒的大火災難,時間是在周日的午後,當時正在撥放一齣黑白默劇的喜鬧劇[及早開始]Get 'Em Young,約有八百名兒童坐在二樓觀賞,起火的原因來自一個被丟棄在木地板下方的菸蒂,引發不可控制的濃煙四竄瀰漫,消防隊雖然就在對街,消防員立刻抵達救援,但是瞬間大火在兩分鐘內嗆傷孩童,濃煙阻擋視線,其中有兩個通往逃生門的出口被鎖住,還有錯誤的向內開門方向,導致推擠在門口無路可出,孩童在驚慌無措下,造成78名罹難,其中一名除外都是十六歲以下孩童,這次的災難有十二個是因推擠死亡,六十四名因窒息而死,只有兩名真正死於大火燒傷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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