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在臺灣唸大學的時候,有一次從台中坐火車回臺北,在車上讀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譯本。我忘了譯者是誰,只記得是協志工業協會發行的。正在我隨著搖晃的車廂,昏昏欲睡之際,眼前忽然出現一個人,用手指把我的書夾起。那人留平頭,著中山裝,目光嚴峻地看著封面,又翻看封底,粗魯的態度令我生氣。我正要發作,他已一聲不吭地把書歸還。
我事後回想,他也許是什麼部門的保防人員,為「馬克斯」三字感到困惑。
那是保密防諜的時代,也是禁書的時代。受查禁的書籍五花八門,不勝枚舉。馬克思著作的中譯本不能在大學流傳,連英譯的馬克思《資本論》,也是鎖在圖書館的一個玻璃櫃裡。馮友蘭在大陸國民黨政府時期出版的《中國哲學史》在臺灣也成禁書,市面上的翻版書連作者姓名也抹去。有一回,我主編的一本校內學生刊物,只因刊登了一篇美國哲學教授陳榮捷寫的「評馮友蘭的新著《中國哲學史新編》」,把一位刊物顧問孫教授嚇得臉色發白,唯恐麻煩上身。 大二那一年,有一位靠教會「交換計畫」來校教英文的年輕洋教員,常春藤名校畢業。他居然夾帶了一本當時剛出爐的新書來台,George Kerr 寫的《被出賣的福爾摩沙》。奇貨可居,同他混熟的同學可私下向他借閱,但必須保證不能聲張。那時節,讀書仿佛也成了某種詭秘行為。
不要說曾任《自由中國》主筆的台大教授殷海光寫的《中國文化的展望》是在被禁之列,李敖揭穿國民黨假面具的著作被查抄銷毀,就是與現實政治無涉的書籍,如周憲文寫的《臺灣經濟史》,也須受到審查。周著在論述鄭成功三世治台經略後,他的總結:第四章「時代的悲劇」,竟然全部刪除,還附上一個小括弧說,全文凡4000字,經略。是因為他評論在台的鄭家三代,觸動了警總人員的敏感神經,(有影射之嫌?)還是另有緣由,不免引人遐想。
事實上,周憲文的書稿早已完成多年,一直擱置。他在序言中提到,臺灣文獻委員會主任林衡道本來願意印行,但因文獻會屬省府機構,有「清規戒律」必須遵守。有些話是必須「點到的」,有些話是必須「避免的」,使用什麼名詞,都有規定。他為免麻煩,決定找私人經營的開明書店印行,結果還是逃不過審查這一關。
頑童歷險記
美國也有禁書問題嗎?廖中和在《腳踏中西:一位自由人的政治文化評論》(2015)一書中指出,如果禁書指的是政府根據法令規定,採取行政手段,強制禁止某種出版物的刊印發行及銷售,並對作者荷出版商課以罪刑,而其認定是以出版物的內容為基準,那麼現今的美國並無所謂禁書。這是因為寬容精神的法制化,思想無罪的原則得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