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來到9月份,柯文哲開始陷入長考,面對即將到來的9月8日大限,柯文哲在與媒體餐敘時,透露有因為巨蛋案睡不著覺,這與柯平日大口吃飯、倒下便睡的外科醫師性格大不相同,可見,柯真正為了大巨蛋,輾轉反側,煩惱不已。
終約後遠雄必提訴訟,市府憂不平等條約綁手腳
不過,最終讓柯決定暫不終約的關鍵,恐怕還是終約後的一連串麻煩事。首先,府內推演過,終止契約的理由,將按照合約19.3.3條「施工進度嚴重落後」、19.3.4條「工程品質重大違失」,再加上19.3.7條「缺失逾期(市府定3個月)未改善」為之,然而,遠雄勢必會提出不服市府片面終止契約,以此提出不服之仲裁或司法訴訟,但遠雄也有反駁的理由,讓市府評估,因為不平等條約在先,會輸掉爭訟,終約一出口,爭訟一開打,便無回頭路,柯競選2018市長,也注定與大巨蛋綁在一起。
就「施工進度嚴重落後」一項,市府認為,遠雄未於契約所定之期限內完成工程,即便加入仲裁後給予的110天展延,遠雄仍未於2015.4.17前完成興建及取得使照;但遠雄聲稱,尚有工期展延1452天在仲裁中,北市府卻在仲裁尚未出爐就片面終止契約。市府評估,若遠雄再取得仲裁中展延勝利,市府未必站得住腳。
其二,就「工程品質重大違失」一項,市府認為遠雄違反《促參法施行細則》48條,擅以變更後之圖樣施做,而79處主要構造變更,違反《建築法》39條未依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施工,且於2015年12月後,便再無遞件跑建照變更程序;但市府也判斷,遠雄會聲稱,北市府七項公安基準是私設刑堂、於法無據,便想用來審理大巨蛋,且變更建照仍在台灣建築中心審查中,程序都還沒跑完,市府不能據以斷定巨蛋工程品質違失。這一點,遠雄也未必會全輸。
訴訟無把握,更缺乏奧援,這些都成了柯文哲選擇不終止契約的核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