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投資初創時,資本總額僅3500萬元,目前的實收資本額為110億元,根據中投的財報,中投在民國60年代響應政府十大建設,投資當時正萌芽階段的人造纖維產業及下游紡織業,先後投資了東聯化學、中美和、永嘉化學與台苯等公司;另外為配合政府建立貨幣市場政策,投資成立中興票券(後來併入兆豐金控),70年代投入環保公司,投資範圍涵蓋甚廣舉凡金融保險、石化、電子、電機、建築、水泥、紡織、環保、鋼鐵、製藥、貿易等。
中華開發過去幾十年,資產規模更是大幅膨脹,從民國60年25億元,大幅成長至民國90年的20兆元,很多都是在劉泰英時代投資,包括帛琉大飯店、東南亞投資公司等。
中投、中華開發 2001年大虧328億元
然而,中央投資與中華開發最輝煌的獲利時代,早在亞洲金融風暴後劃下句點,中投在民國87年獲利曾高達60億元,但在扁政府執政第二年、本土金融風暴受到重創,當年度虧損328億元,根據國民黨收支決算表,一直到馬政府上台以前,都沒有發放現金股利予國民黨,馬政府上台後,則在97-99年度發放現金股利,金額分別為25億、15億與29億元。
根據中投財報,中投於民國60年成立時,因國民黨尚未具有法人資格,當時先以個人名義投資公司,後轉為以光華投資、其他控股公司及部份個人名義持有,一直到民國83年將上述股份,轉讓予中國國民黨。中央投資初創時資本總額僅3500萬元,該如何認定這3500萬元,係不當取得黨產?國民黨在民國83年取得中投股權,當時取得資金,如何被推定為「不當黨產」?上述盤根錯節的問題,恐將成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最難解的習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