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近期說法,國民黨30日強調,國民黨遵照民國105年9月4日全代會決議,自105年9月起,已多次就黨產捐作公益之問題,與黨產會秘密協商(相關協商文件必要時國民黨將予以公開),但黨產會相關權責人堅持一定要採收歸國有,也就是「沒收充公」方式處理。按黨產會之作法,國民黨不僅無法釐清黨產取得之正當性、合法性,也等同默認國民黨財產是不當取得的汙名,永不得澄清,因此國民黨無法同意。
國民黨也強調,按現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種種將民間公益團體收歸國有之作為,欲將國民黨之黨產收歸國有,只不過是讓其增加酬庸、大肆分官派爵之另一工具而已,國民黨豈能助紂為孽。
國民黨30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早於民國105年9月4日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即就清理黨產之原則決議:「除保留必要之辦公室及支付已退休黨工之退休金、現職人員之年資結算金,扣除負債後如有餘額將全數捐作公益」,而全代會為國民黨最高權力機構,所作決議國民黨皆須遵照辦理,不會因為黨主席更迭、或國民黨執政與否即能隨意改變。
新聞稿內也抨擊,黨產會3年多來,利用民進黨挾多數暴力通過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授權下,以行政作為霸凌司法機關之權限,做成各項清算國民黨的行政處分,企圖消滅國民黨,對於黨產會違法亂紀之作為,著實無法讓人心服口服。
同時,國民黨指出,監察院也曾就黨產條例涉及違憲之事項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但遭大法官以程序不符駁回。另外,針對黨產會所作的行政處分,國民黨強調「護憲、護法、不護產」原則,經所有受處分人,包括國民黨、中投公司、婦聯會、救國團、中影公司、中廣公司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已有2組承審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涉及違憲,拒絕作為審判之依據,已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已受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