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台灣不能失去陸客的困境與因應之道

2016-09-1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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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可否認的是,確實有人在近來的產業發展過程中蒙受損失。我們是否該負擔這些人所承受的所有損失,社會不一定有定論。但是調解論述上的分歧,以善治的方針統籌不同的聲音,是政府必須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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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觀光業百萬大遊行。(陳明仁攝)

貳、政策援助絕對有必要,但不應規避產業轉型

雖然這次遊行中,部份陳情者的內心話可能大抵不脫「我要九二共識、小英政府妥協」,但至少在許多層面上,這些陳情者還是有經濟層面的訴求。

其實就觀光業者的訴求來說,有幾項本文認為政府是可以去做的。比如說簡化簽證手續以增加客源、輔助導遊的語言訓練、開放翻譯隨團、非法旅館取締、以及對早已供過於求的遊覽車市場進行控管等等,從供給面的改革下手,是確保觀光產業永續發展的準確方針。

上述的訴求,其實有些政府已經在做了,比方說簽證手續便利措施(不論是陸客管理或是新南向下的其他國家),或是協助陸客產業紓困及人員轉型,以及陸客團導遊轉成本地團或其他語系導遊等措施。只是足不足夠?有感還是無感?這可能要業者現身說法會更加準確。

但就某些訴求來看,例如「旅遊相關業者放無薪假,政府補貼基本工資」、「發放旅遊消費券」等等軟預算約束的政策,或許短期真能幫到業者、從業人員,但長期下對他們而言究竟是紓困?還是治標不治本?這樣的做法,無異是對旅遊業者發放補貼,並企求以內部消費帶動經濟動能,但是否真有成效,或許我們可以往那些過去的政策事蹟去尋求參考。

「大家要共同面臨轉型的必要性」交通部長賀陳旦如是說。

參、是否該齊頭式地要求業主與從業人員都須自負盈虧?

在這次的陳情中,坦白說若將所有的業主、從業人員通通攪和在一塊來看的話,或許將有失公允。

我們常會認為那些「一條龍配合低價團」、且無法提供良善觀光服務的資本經營者,本該自負盈虧與投資風險;不過舉例來說,有某部分的從業人員確實面臨短期產業衰退下的較大衝擊,例如:只會說中文且單只靠接案的「導遊」,或是那些自行貸款買車的個體戶「遊覽車司機」,這些人在轉型中的沉沒成本相應其現有的經濟能力,或許更為失衡。

因此我們固然可以認為,在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當中,要素的進、出是十分平常的事,而這些要素的提供者本該認命地接受優勝劣敗。然而短期之內,政府是否有餘力能提供這些從業人員一點協助,以減緩轉型的陣痛?比如說協助該導遊媒合本地旅遊團案、協助提供東南亞語系的翻譯隨團、協助司機轉任公車貨運等大眾運輸體系或物流體系、失業勞工貸款延期等等。

這是價值觀上的選擇,我們是要積極的自由主義、還是不干涉要素市場機制,沒有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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