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案引發外界對內政部都委會審查程序不完備的批評,自救會更點名批評內政部長葉俊榮、指葉未實踐過去在學界所提的公民參與審議機制。葉俊榮19日主動召開記者會回應,表示目前聽證主持人、聽證作業要點及審議資訊專區都已逐步到位,最快10月底就能上路,屆時所有進入都市計畫變更、土地徵收及市地重劃等與土地相關審查的案件,都將視情況進行聽證。
南鐵東移案中,自救會及鐵工局對於鐵路地下化究竟需不需要徵用民宅一事持不同意見,自救會認為爭點未釐清、鐵工局又未提供詳細資料,應舉辦聽證讓雙方能在對等立場下公開辯論,確認都市計劃變更及後續徵用土地的必要性。然而後來全案卻仍在未舉辦聽證的狀況下通過都委會審查,讓自救會相當不滿,更直指葉俊榮的做為違背他過去在學界主張要有聽證程序的立場。
向外招募聽證主持人 聽證程序制度化
目前的《行政程序法》中,規定聽證是唯有在法律規定及政府機關有必要時才需要辦,對所謂「需要」卻沒有明確定義,也使內政部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真正執行合乎《行政程序法》規範的聽證。葉俊榮表示,過去到現在並不盡然每案都不需要聽證,但聽證制度需要經營、需要先準備一定的能量才能執行。
葉俊榮說,過去自己在學術界相當程度掌握公共參與進行的方式及聽證的做法,認為聽證要進行需要有經驗、實施的配套條件等配合,才能達到外界預期的作用。為了建立不同立場的人都能信服的制度、讓決策者不參與聽證程序,內政部對外公開徵求聽證主持人,並經過外界委員評選找出12位正選主持人,其中3分之2是教授、3分之1是律師,近期就將公布名單。
決定主持者之外,內政部也將訂定「內政部及所屬機關舉行聽證作業要點」,將聽證程序制度化。葉俊榮解釋,未來面對重大爭議或有事實不清楚處,權責機關如都委會、土徵小組等就能提出聽證要求、再由部長簽核同意。至於何謂重大爭議或事實不清楚,葉俊榮則說,內政部未來則還會在作業要點中訂定,「條件會比過去所謂的『必要時舉辦』更清楚。」
確定舉辦聽證程序後,由於相關當事人都需論證公益性及必要性,因此政府資訊公開也是重要一環。因此葉俊榮也表示,除了需地機關的計畫書內容必須更完整,政府也要以更便民的方式呈現聽證會等相關審議程序。因此未來所有與國土空間利用有關的審議,都將公告在「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當事人能知道何時開會、審議進度,並在網路上登記發言等。此外,民眾也可以訂閱特定案件的審查狀況,只要有會議要召開、訂閱者就會收到通知。
「聽證非萬能 以為聽證能解決所有問題是太天真」
儘管不斷表示內政部已積極籌備聽證相關程序,葉俊榮仍試圖「打預防針」、強調聽證並非萬能、可以解決所有問題。葉俊榮說,聽證是公共參與裡重要的選項,當各方利益需要被呈現、或是會影響決策的重要爭點沒機會在決策程序裡被完整論辯時,就需要聽證制度,但這不代表每一個決策都要聽證,聽證程序本身也不代表決策。
葉俊榮進一步指出,聽證需要和決策連結,也就是說不需要決策的事情如更改姓名等就不需要聽證。而土地徵收、都市計畫變更等涉及多方爭議的案件類別,當事人利益不同且複雜,必須透過程序安排讓各方針對一項具體的爭議進行釐清,與一般常見的、由個別當事人說明的聽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