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回應反迫遷團體訴求,內政部今(22)日找來國內都市計畫、地政與法律等學者,針對所有與國土利用相關的法律進行內部研討,並提出修法方向。其中,市地重劃將要求縣政府在重劃範圍核定前就要辦聽證;另外都市計畫變更時若有涉及徵收,都委會就要和土徵小組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把關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內政部也承諾,在聽證制度及資訊平台尚未正式上路前,不會推動任何社會有疑慮的個案。
市地重劃範圍 核定前就要聽證
在市地重劃部分,首先在「提高自辦市地重劃發起及核定條件」中,將在重劃範圍核定前給土地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的機會;重劃計畫書核定前,也要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第二,「強化拆遷異議處理程序及擴大拆遷安置措施」中,建築物經過重劃後若變成位在公共設施用地時,持有土地面積較小的所有權人、無土地的租賃戶、占用戶因重劃而可能被迫遷的話,地方政府應研擬居住權保障措施。
有居住事實住戶 需地機關均應安置
在徵收方面,修法將要求協議價購的比例應超過私有土地面積90%;此外,未來只要在居住地凡有居住事實的原住戶,需地機關均應規劃安置,以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
另外在都市計畫部分,未來都委會在審議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時,將檢視申請範圍周邊既有都市計畫發展率是否有達80%,若無則將退回開發單位。此外,開發面積達15公頃以上、或都市計畫變更案件涉及以一般徵收方式辦理而有重大爭議者,未來內政部將從嚴審查,由都委會專案小組與土地徵收小組專案小組召開聯席會議。
內政部也重申,為了建構更積極合理的審議程序,除了修法,也會推動聽證新制度來呼應社會的需求與期待,未來對於涉及民眾權益的重大政策決策過程,將導入聽證程序,同時強化資訊公開機制,建置審議資訊專區平台。在聽證制度及資訊平台尚未正式上路前,內政部不會推程任何社會有疑慮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