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蟾蜍山居民鄭燕阿嬤與台科大間的土地佔用官司正進入三審最後階段,但走訪蟾蜍山時卻不見鄭燕的身影,一問之下才得知,鄭燕因肺炎住院,已經一個多月沒有回家。
今年初,一度面臨拆遷危機的蟾蜍山確定被全面列入文化景觀保留區,北市最後的山城眷村、近百戶房舍可全數保留,多數人也因此以為台科大開發蟾蜍山的爭議就此告一段落。然而,當年唯二被台科大提告佔用土地的鄭燕,4月卻收到二審敗訴通知,而告贏的台科大,竟以勝訴為由不撤告、也沒有提出和解,逼得鄭燕只能再上訴,目前正等待法院宣判,結果預計年底出爐,若法院仍維持原判決,鄭燕就得搬離住了60年的蟾蜍山。
法官認定安置方案沒有強制性
二審判決中,法官認定鄭燕敗訴的理由,是因1996年台科大只有與當地自力營造眷戶簽訂安置協議,而現住在農試所(現農委會)宿舍的鄭燕並沒有在其中;而儘管2000年通過的都市計畫變更版本中明載安置對象包含所有在校地內有戶籍且有水電的居民共200戶,法官仍認定台科大在都市計畫變更中所提的安置方案僅是建議、並沒有強制性,也就是說,台科大從頭到尾沒有安置鄭燕的義務。
法官判決看來有理,但當地社區工作者、好蟾蜍工作室的林鼎傑質疑,蟾蜍山當地有設籍的住戶名單中明明就有鄭燕,依照都市計畫最終核定版本是包含在安置範圍內的,為何在法官眼裡反倒被排除在安置計畫外?更甚者,若法官認為都市計畫中明定的安置協議沒有強制性,「那審查都市計畫的意義是什麼?法律效力又是什麼?」
回溯當年農試所居民「安置」的起源, 20世紀初日本人選中蟾蜍山創立農業試驗所,周邊也興建宿舍供員工居住,後來農試所遷往霧峰,留下當地18戶公家宿舍予當年的員工居住。1990年代同在蟾蜍山腳下的台科大,為了拓建校舍,向農試所、也就是現在的農委會申請土地,並在變更都市計畫內容時,明載只要住戶有戶籍資料證明真的住在蟾蜍山,就會統一安置、配售國宅,且在補償及安置未完成前「保證不實施強拆」。
3種住戶各有安置規劃
台科大名下土地上共有3種住戶:一種是隸屬空軍的煥民新村眷戶;第二種是自力營造眷村共50戶;第三種則是農試所的宿舍。而台科大2000年提出的都市計畫中,煥民新村由國防部負責提供軍宅安置,自力營造眷村由台科大安排國宅,農委會宿舍則就地改建公教住宅。
2006年台科大原本預定用來興建安置住宅的土地被收回、導致原本的計畫跳票,校地也因此遲遲未開發。在審計部、監察院的考核壓力下,2013年台科大開始主張當年都市計畫中所提的安置協議無效,並開始直接以訴訟排除的方式要回土地。為了避免居民群起抗議,台科大先對農試所產業改良場宿舍僅剩的兩戶居民提告,而在另一戶選擇搬離的狀況下,80歲鄭燕成了唯一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