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推「中共代理人法」效應第一槍?藍委揭赴中任教學者回台兼任「被請辭」

2019-09-10 12:25

? 人氣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10日召開「政治干預學術──陸委會開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槍」記者會。(盧逸峰攝)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10日召開「政治干預學術──陸委會開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槍」記者會。(盧逸峰攝)

民進黨將推動「中共代理人法」,會不會讓在中國任教的台灣學者莫名變成「中共代理人」,誤觸法網?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10)日指出,中研院法律所前研究員劉孔中在退休後赴中國人民大學任教,卻「被請辭」中研院兼任研究員。陳學聖說,中研院說是請示陸委會後做出決定,教育部卻說只要非軍、黨系學校就不禁止,陸委會又改口說要「個案認定」,說法數變、互踢皮球。陳學聖要求教育部要明確認定是禁止或許可,陸委會也應承擔協助釐清之責,以免接下來修法後,學者面臨不確定風險,莫名踩到法律紅線。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陳學聖說,據他們掌握,中研院至少3個兼任研究員因此「被請辭」,目前其他在中國任教的台灣學者到底是否觸法?教育部說,依照陸委會2017年的函,僅禁止擔任中國黨、軍校職務,一般學校(教育部所屬高校)「似可認定非屬禁止公告之限制範圍」;陸委會又說要依個案判斷:是否屬於名譽性、非常態性、兼任性、學術性、有無固定薪資等5項標準。陳學聖指,顯然教育部和陸委會標準不同,後者更為嚴格。

「只要陸委會不開心,學者就會變中共代理人?」

陳學聖提出,台灣多位重量級學者,如在北大任教的杜維明、浙大任教的熊秉元、暨大任教的劉紹臣,現在要不要一一重新請示陸委會有沒有違反《兩岸條例》?若沒經過認定,會不會接下來只要陸委會不開心,就會觸法,就會變「中共代理人」?另外,陳學聖提到,台生在中國攻讀碩博士,領固定助教薪資,是否也有違法疑慮?若都要靠陸委會個案認定,學者、台生都成了驚弓之鳥。

20190910-立委陳學聖召開「政治干預學術--陸委會開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槍」記者會。(盧逸峰攝)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10日召開「政治干預學術──陸委會開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槍」記者會。(盧逸峰攝)

教育部教育副參事林世英表示,「教育部裡立場,一般國民、未在台灣學校任教的人,我們沒有任何權限去限制赴陸任教」;如果是學校,公立大學老師禁止兼職;但私立學校不用報備,若後者赴陸兼職也是私校的董事會自行程序決定。

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何達仁指出,台灣人是否能赴陸任教,《兩岸條例》第33-2項是看其組織、職務屬性,其中軍校、黨校、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學校,的確均屬公告禁止任職之組織;但2017年也曾與相關機關討論過,如果是學術性職務,能否排除在33-2條規定以外?大家會商後多數認為應沒有違反,但沒有對外公布、沒有對個案做出解釋,各機關也還沒有會商確認。

台灣學者在中國任教到底要不要報備?

陳學聖追問,赴陸政務體系學校任教要不要向陸委會或教育部報備?若台生赴陸攻讀研究所,有固定領助教薪水,要不要報備?何達仁指,學校系統應該要由教育部認定處理,陸委會是法規機關,會提供一些通案性準則讓教育部做個案判斷。聽完後陳回應,「我好像在跟外交部對話,打虛拳。」

陳學聖也質疑,到底台灣學者在中國任教、研究生領助教固定薪,教育部說沒有統計數字,變成可報備也不報備,民進黨要推中共代理人法案,以後沒向教育部報備的,是不是違反《兩岸條例》?何達仁指出,33-2項是禁止的規範,提及不能去擔任的職務;至於沒有公告的內容,當有個案產生,要經過許可,才可能會有報備問題,至於5項由主管機關認定的標準(名譽性、非常態性、兼任性、學術性、有無固定薪資等標準),跟報備是無涉的。

陳學聖說,先前行之多年的慣例,赴陸任教沒有一一向教部報備、經由教部認定,現在若要修中共代理人修法,擔心未來法律見解有爭議,若被擴張解釋,很多人在中國任教,都會被認為是中共代理人,要求陸委會要通盤考量。

喜歡這篇文章嗎?

潘維庭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