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曉玲為何被解聘?前市府法規會主委:辱罵學生「白目」、「音癡」、「下三濫」

2016-09-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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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台灣北社召開「國民黨你在怕什麼?—支持正確的教育改革」記者會.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陳明仁攝)

20160728-台灣北社召開「國民黨你在怕什麼?—支持正確的教育改革」記者會.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陳明仁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決議恢復前市長郝龍斌時期遭解職的蕭曉玲教職,蕭曉玲表示,這是轉型正義的第一步,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史英則呼籲市府「絕對要秋後算帳」。不過第一個跳出來算帳的卻是曾任郝市府法規會主委的律師葉慶元,他在臉書發文援引教育部103年1月15日的「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807」號函,詳述蕭曉玲當初被中山國中學生、家長以及其他老師指證的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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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這份教育部公函引述的調查結果,蕭曉玲曾經辱罵學生「白目」、「音癡」、「下三濫」,,使學生心靈嚴重受創;強制學生竄改教室日誌;將學生聯絡簿於媒體上公開;在課堂上大肆謾罵及批評與渠政治立場不同之教師;拒絕巡堂視導、辱罵長官、言行不一及公然說謊……

教育部103年1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807號函
教育部103年1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807號函

葉慶元質疑,「你,希望這樣的人,擔任你孩子的音樂老師嗎?」並批評柯文哲對於這樣一個行為脫序、敗訴確定的老師,只因為她片面宣稱受到政治迫害,就以一人之念,違法准許重新復職,還可以領到9年薪水。

葉慶元進一步指出,行政法院的判決效力,高於監察院糾正案。糾正案是監委判定處理「不妥當」,至於解聘蕭曉玲的「合法性」,最高行政法院已經於民國100年判決蕭曉玲敗訴定讞。蕭曉玲申請再審,又於102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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