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見證的協議無效」桃市空服員工會嗆華航違約

2016-09-2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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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員工會要求勞動部不應配合華航資方演出,應認定當日協議為團體協約。(洪與成攝)

空服員工會要求勞動部不應配合華航資方演出,應認定當日協議為團體協約。(洪與成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29日至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指出華航資方違背6月24日在勞動部長郭芳煜見證下簽署的協議,甚至在媒體前公然表示「當時只是來平息罷工,而非簽團體協議。」空服員工會要求勞動部不應配合華航資方演出,應認定當日協議為團體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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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員工會顧問鄭雅菱說,勞資雙方當時7項協議中,包括工會成員調升外站津貼,並搭配禁搭便車條款;8月24日前達成雙項考評原則;未與工會協議前不得與員工簽訂《勞基法》84-1條約定書;每月保證休假8日、每季30日、每年123天;給予工會幹部與會議代表會務公假;國定假日出勤雙倍工資;未經工會同意前不得任意變更報到地點與時間。但3個月過後,華航資方竟有多達5項跳票。

20160929-SMG0034-E0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華航協議書
 

7點協議5項跳票 勞動部要縱容?

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說,當時他們與華航資方在勞動部見證下開會協商,最後達成7點協議,會員也回到工作崗位,但華航資方卻在事後企圖違約。他質問,見證勞資雙方達成協議的勞動部,難道要縱容資方對當時的承諾耍賴?如果這麼高規格的會議,主管機關都可以縱容華航資方違約,開再多會也沒有意義。

空服員工會發言人黃慧甄說,原本期待華航新任董座何煖軒比起前任董座能更為員工著想,沒想到還是跳票,好不容易才建立的一點點的信任基礎將瓦解,其中因為減少人力造成每個人工作強度增加,也讓當時工會希望休息時數增加的協議形同落空。

勞動部行文桃市府 先探究「簽約意圖」

黃慧甄批,勞動部不但漠視華航資方行為,甚至工會要求桃園市政府認定協商會議紀錄是團體協約,得以落實第1條協議的禁搭便車條款時,發現勞動部行文桃市府表示「先行探究雙方當事人於達成該協議時有無簽定團體協約之本意,再就個案事實逕予判定。」鄭雅菱批,過去實務上從來沒有簽完協議後才回頭問有無簽約意圖,勞動部針對意味十分明顯。黃慧甄說,如果勞動部與資方聯合打假球,將使台灣社會付出更多成本。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公開勞動部行文桃市府內容「先行探究雙方當事人於達成該協議時有無簽定團體協約之本意,再就個案事實逕予判定。」(洪與成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公開勞動部行文桃市府內容「先行探究雙方當事人於達成該協議時有無簽定團體協約之本意,再就個案事實逕予判定。」(洪與成攝)

工會顧問律師吳俊達批評,勞動部此例一開,未來在勞動部長面前簽的東西也不算數,日前好不容易在政府見證下與徐旭東達成協議的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好不容易爭取到的權益也可能落空。勞動部應快點滅火,敦促華航資方履行承諾,以免勞資關係惡化。

勞動部科長接下陳情 「團體協約」問題未答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出面接下出面接受陳情,他表示協議是有效的,華航也一定要履行。但工會追問「有關第1點是否為團體協約」,並問勞動部為何要行文至桃市府,表示「要探究資方有無簽定團體協約本意」時,金士平卻一再答非所問,不斷重複「華航應履行承諾」,最後擠出一句「我想是吧」,未給出具體承諾便在警力護送下離去。工會對此表示無法接受,甚至有成員揚言要立刻罷工。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接下出面接受陳情,他表示協議是有效的,華航也一定要履行。(洪與成攝)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接下出面接受陳情,他表示協議是有效的,華航也一定要履行。(洪與成攝)

鄭雅菱拿出「不惜再戰」匾額表示,一定會爭取當時協議中資方承諾給予的權益,未來將循法律程序,希望工會成員為了這次爭議再次展現團結的力量,甚至不排除再發動罷工。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拿出「不惜再戰」匾額表示,一定會爭取當時協議中資方承諾給予的權益。(洪與成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拿出「不惜再戰」匾額表示,一定會爭取當時協議中資方承諾給予的權益。(洪與成攝)

對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赴勞動部陳情,指華航未履行與該工會6月24日晚間所達成之共識,以及其應為團體協約。勞動部強調,勞資雙方對於所達成之合意,皆應本誠信共同履行,避免再生勞資紛爭。

勞動部強調,勞資雙方當事人所達成之合意,是否屬團體協約,應探究勞資雙方協商時之本意,但無論是否屬團體協約或協議,雙方皆不得違約並應本於契約精神儘速履行該合意內容。

勞動部也呼籲,勞資雙方皆應重視得來不易的穩定勞資關係,在逐步履約過程中,共創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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