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地方法院19日針對福島核災的業務過失致死傷一案宣判,8年前在東京電力公司擔任高層的勝俣恒久、武黒一郎、武藤榮三位被告都被宣告無罪。目前還不確定扮演檢察官的指定律師是否會繼續上訴,不過反核民眾在法院外高舉「不當判決」的抗議標語,表達對法院無罪判決的高度不滿。
這起官司的被告分別是勝俁恒久(79歲、東電前會長)、武黑一郎(73歲、東電前副社長)和武藤榮(69歲、東電前副社長),他們三人因為福島核災遭到「強制起訴」。檢方予以起訴的理由是,這三名東電高層明明預見巨大海嘯可能引發核電廠事故,卻疏於擬定對策、甚至決定讓核電廠繼續運轉,導致核災發生後,鄰近核電廠的雙葉醫院與養老院共44人在疏散時死亡。檢方主張,法院應對三名被告判處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求刑5年。
何謂「強制起訴」?
一般刑事案件是由檢察官代表國家進行犯罪訴追與偵查工作,如果檢察官偵查後決定不起訴,案件就沒有機會進到由法官審理的審判程序。但日本在平成21年(西元2009年)開始施行「強制起訴」制度,在檢察官決定不起訴的場合,可由11位國民組成的「檢察審查會」審議後要求檢察官再行偵查。
如果檢察官再行偵查仍認為不應起訴,「檢察審查會」可再行審議,並在8人以上贊成起訴的情況下,法院應指定律師擔任檢察官的角色,根據該起訴決議向法院提起公訴。這是日本司法改革制度的一部份,從2009年5月實施「強制起訴」以來,共有9起案件、共13人遭到強制起訴,目前共有兩名被告確定有罪。
至於東電高層的這起案件,是由福島居民在2012年6月對其犯罪事實予以告發,經過東京地檢署偵辦後決定不予起訴。但經過新制的「檢察審查會」兩度認定「應該起訴」,最後由法院所指定的律師於2016年2月對勝俁恒久、武黑一郎、武藤榮進行「強制起訴」,並從2017年開始進入審判程序。
《共同社》指出,這起案件的主要爭點在於東電能否預見巨大海嘯、以及隨之而來的核災變,以及東電是否疏於防範海嘯與核災(像是加高防波提)。檢方認為,東京電力公司面對核電廠的巨大風險,有責任經常收集安全情報,更有義務實施萬全對策。由於東電曾採用政府地震調查研究推進本部的災害評估結果,其於2008年的估算顯示,如果發生大地震,可能會有15.7公尺高的海嘯襲擊核電廠,勝俁恒久、武黑一郎與武藤榮在2009年出席的會議中,三人都經由員工的報告掌握了相關資訊。
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
2011年3月11日福島外海發生東日本大地震,隨後在福島縣雙葉町與大熊町發生高達15.5公尺的海嘯。位於此處的福島第一核電廠,當時僅有1到3號機正常運轉,4至6號機則因定檢而停機。當地震發生時,福島核電廠的1到3號反應爐立刻自動停機,反應爐的冷卻系統轉由柴油緊急發電機供電。
不過核電廠的所在位置僅有海拔10公尺高,隨之而來的15.5公尺大海嘯立刻湧入廠區,也淹沒了緊急發電室。在失去電力的情況下,冷卻系統停止運作,反應爐開始過熱,發生爐心損毀,多個反應爐甚至發生氫氣爆炸。日本從當時開始對反應爐大量注入海水降溫,也衍伸出今日的核污水處理問題。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在2011年4月將本次核災列至國際核事件分級表中最高的第七級,是第二個被評為第七級事件的事故(第一個就是1986年的車諾比核事故)。
不過三名被告認為「無法防止核災不是罪」,主張政府機構的長期評估的可信度較低,也不可能只依據一份長期評估就做出核電廠立刻停機的決定。而且2011年的海嘯規模根本無從預估,加上政府的預想是從核電廠南側襲來,實際上2011年的大海嘯卻是從東側到達。因此就算根據政府評估採取對策(興建防波堤、將重要設備移往高處),根本也無法阻止當年的發生在東側的海嘯湧入核電廠。
本案的裁判長永渕健一認為,不存在預見海嘯、且在完成應對工程前停機的法律義務。如果將海嘯發生的所有可能性都列入考量,認為應該據此採取必要措施,那麼核電廠幾乎就無法運轉。應該也要考慮到核電廠如果停機,也會對社會造成一定影響。東京地方法院認定三名東電高層全部無罪,這起纏訟3年、一共開庭37次的漫長戰役這才終於走完一審。針對3名核災當時的高層獲判無罪,東京電力公司發表聲明「再次由衷表示道歉,將以福島重建為原點,竭盡全力完善核電廠的安全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