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長建議 三級機關首長可採政務、常務雙軌制

2016-10-1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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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11日表示,行政院將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讓一定比例的三級機關首長得採政務/常務任用雙軌制,以強化機關專業。(盧逸峰攝)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11日表示,行政院將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讓一定比例的三級機關首長得採政務/常務任用雙軌制,以強化機關專業。(盧逸峰攝)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11日表示,行政院將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讓一定比例的三級機關首長得採政務/常務任用雙軌制,以強化機關專業,活化人才晉用管道,讓政府可引進更多外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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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指出,施能傑在今晚召開的第2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上提出報告,獲得總統蔡英文及與會成員支持。

針對放寬三級機關首長任用,黃重諺轉述蔡英文的裁示指出,人才晉用的重點在於「強化政府專業」,而非「保障內部升遷」,目前三級機關首長除健保署,均限制由文官擔任,無法讓具實務經驗和創新思維的專業人才到政府服務。

另外,蔡英文指出,民進黨上次執政已針對政府組織、功能的再造與強化,完成整體規劃,2010年國民黨執政時,《行政院組織法》的修正也大致依原本設計,設立29個部會,之後也陸續進行個別部會組織法的立法;時至今日,仍有部分機關還沒有完成組織改造的工作,這些未完成組改的部份,其中部分仍有爭議,確實需更多討論;但也有一部份已有共識,可以立即推動。

6部會未完成組織法立法 3會未完成廢止

根據總統府的說明,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和大陸委員會等6個部會未完成組織法立法,蒙藏委員會、核子能委員會和公共工程委員會等3機關組織法也未完成廢止;另外,海洋委員會雖於2016年初完成立法,但因為執掌有爭議,所以尚未施行。

另外,蔡英文說,行政院的「兩階段組改」規劃,第一階段處理共識較高的,包括陸委會和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修正,及裁撤蒙藏會,其中,蒙藏會的裁撤已在2010年修正的《行政院組織法》中明定,未來其業務將依性質交合適部會承接;其餘部會的組改則列入第二階段,行政院會持續檢討,設定推動期程。

蔡英文也表示,台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台灣省諮議會3個機關,因業務與功能已萎縮,將持續進行人員精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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