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為中共建政70週年,香港數萬民眾上街參加「國殤」遊行,全港多區爆發激烈警民衝突,警方在荃灣、油麻地鳴槍,發射至少5枚實彈,荃灣有一名17歲示威者遭近距離開槍,目前性命危殆。港警晚間6時許發布公告,將各區的遊行集會定性為「暴動」,稱「全港多區有暴動行為」,呼籲市民留在安全地方,並表示警員為拯救同袍才會開槍,「實在令人非常痛心」。
港警:員警為拯救自己與同袍才開槍
香港警方宣布:「現時在港九新界有多區有暴動的行為,暴徒在各區放火及大肆破壞,已經有多人受傷。警方緊急呼籲所有市民應該留在安全地方,切勿外出,留意最新狀況。」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指稱:「在荃灣區發生一宗警員開槍案件,今日下午4時左右,大批暴徒在荃灣大河道,大規模襲擊警務人員,警察發出警告,但施襲者仍然繼續暴力襲擊,現場警務人員生命受嚴重危脅。」
余鎧均表示,警員是「為了拯救自己與同袍的生命」,「向施襲者開了一槍」,她進一步指稱,中槍男子現年「18歲」,「左邊膊頭(肩)附近位置受傷」,送醫時意識「清醒」,「警方不願意見到任何人在事件中受傷,實在令人非常痛心。」余鎧均最後發出警告:「暴徒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警方會繼續嚴正執法。」
余鎧均的說法與港媒報導的患者傷勢不一致,香港《明報》、《立場新聞》引述消息報導,中槍者就讀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中五(高二)學生,後來轉院到伊利沙伯醫院搶救,中彈位置是左肺,子彈卡在心臟左側3公分處,且肺部出現氣胸症狀,已先進行插導管放氣,必須接受手術取出子彈。
拿左輪手槍往前進攻,會是港警的「正當防衛」?
此外有影片錄下,警員在一片混亂之中拔槍,近距離直射示威者,使其中槍倒地。另一名抗爭者試圖接近中槍學生,確認其傷勢,卻立即遭到警員制服,而警員目睹學生中彈倒臥地上,竟沒有即時為傷者進行搶救。既然港警已經鳴槍解除自己與同袍的「生命威脅」,為何不趕緊搶救傷者?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轉發一篇題為「這不是警察的自我防衛」的文章,指出「影片清晰可見,警察拿著左輪手槍的時候是往前行,而不是向後退,那不是自我防衛,那是攻擊的姿態。」內文進一步指出,警員有很多可以選擇的自衛武器,「當你有著所有的武器,警棍,防暴槍,那麼多選擇可以用的時候,卻選擇使用手槍,這不是自我防衛。」
港警連兩天大搜捕,51人被逮
港警自9月30日、10月1日一連兩天於全港各區採取大搜捕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各區共48個處所,拘捕44男、7女,他們的年齡介於15至44歲之間,分別被控以「藏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管有危險品」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
港警指稱:「搗破多個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及爆炸品的處所,檢獲大量攻擊性武器、危險品原材料和裝備物資,懷疑與近日的示威活動有關。警方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而訴諸暴力,並對不斷升級的暴力手段予以嚴厲譴責。」被警方懷疑為危險物品的包括白電油(去漬油)、天拿水(油畫稀釋顏料)、玻璃瓶、化學粉末、打火機氣體和爆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