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當吹哨者被毆打,政府沈默了!

2019-10-12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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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壽川家族掌握的永豐金,對張晉源的提告被視為是對吹哨者的報復。(資料照片,柯承惠攝)

何壽川家族掌握的永豐金,對張晉源的提告被視為是對吹哨者的報復。(資料照片,柯承惠攝)

非常諷刺的─幾個月前,行政院會才敲鑼打鼓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表明鼓勵揭發弊端並保護揭露者的身份;但9月下旬,永豐金控就大張旗鼓的召開記者會,對該金控高階經理人張晉源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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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張晉源正是近年國內最有名的「吹哨者」,揭穿永豐金內部大股東的「非常規」貸款等情事,甚至讓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因而蹲了一段時間的大牢。永豐金的提告當然難脫報復吹哨者之嫌,但對永豐金如此赤裸裸的報復,才說要保護吹哨者的政府,沈默了。難道,法令尚未通過,所以所有政府單位都只能裝死嗎?

在國內民營金控中,永豐金控的「前世今生」算是較複雜;2002年時由早年有黨營色彩的華信銀行,與「國際牌」洪家的建弘證券合併為建華金控,3年後又與台北國際商銀(原台北企銀)合併為今天的永豐金控。台北商銀因為原來的大股東家族中有連戰家族,因而在政商界引人側目,另一個大股東家族就是過去在國內以造紙著名的永豐餘的何家,永豐金控就是由何家主控經營權。

不過,永豐金在2016年之後接連爆發幾宗詐貸、未揭露的關係人貸款等事件,之後引發的一連串調查,更讓何壽川一度被收押;而揭露這些非常規甚至不法貸款者,就是當時擔任永豐銀行總經理、永豐金控財務長的張晉源。

當年張晉源吹哨者的身份洩露後,當然職位都被拿掉、也再難參與重要決策。這次公司突然對多年前、張晉源負責的一個專案─永豐銀美國子行遠東銀行(FENB)出售案,張晉源「賤賣」為由提告並索賠,張晉源也針對此答覆辯駁。

坦白說,企業出售資產都有國外大型投行擔任財務顧問,所有過程、決策其實都要經過董事長,說張晉源能一手遮天,賤賣資產21億,是有點匪夷所思。不過,對金融業界人士而言,此事看在眼裡,難免認為永豐金是刻意在《揭弊者保護法》尚未通過前,趕快找理由出手對張提告,明顯是秋後算帳。

保護「吹哨者」有何重要與意義?其實,不論是政府或是大型民間企業,都是「侯門深似海」,外界很難看清楚其行事,更別提看到全貌了。其中是否有弊端,往往要靠內部人舉發才可能揭露,吹哨者就是整個國家、社會的公民營體系的揭弊者、防腐劑、T細胞(身體內殲滅細菌的細胞),不僅要鼓勵、更需要保護,因為吹哨者被迫害是「情理之中」的事。

近年全球最著名的吹哨者當然是揭發美國全球監聽「稜鏡門」的史諾登─當然,事後所有證據都證明其正確,不過,他還是有家歸不得、流亡到俄羅斯多年;另外一個「潛力股」是日前揭露川普要脅烏克蘭總統對政敵拜登進行調查的官員。至於國內近年最著名的吹哨人,公部門應該就是去年翻開「促轉會變東廠」的吳佩蓉,民間則是向監理單位舉發永豐金非常規貸款的張晉源。

以台灣民間「江湖道義」的狹隘觀點,這些人都是「吃裡扒外」的抓耙仔,但社會正是有這種願意冒風險、不懼權勢、不顧後果的揭發權勢者─從政府高官到民間企業主─不法行為的吹哨者,社會才會進步、同時更透明。這也是為什麼先進國家都有類似保護吹哨者的法令─如美國的內部揭弊者保護法、日本公益通報者保護法、英國公益通報法、澳洲不正行為通報者保護法、紐西蘭通報者保護法及韓國腐敗防止法等。

當《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在行政院通過時,行政院長蘇貞昌說,這個法令是促廉反貪的重要機制,明定公私部門揭弊範圍、程序及揭弊者權益保護等規範,鼓勵勇於揭發弊端、協助打擊不法,同時有助保護揭弊者工作權益不受侵害、生活不受影響。

說得非常動人!好啦,現在有一位吹哨者顯然是遭報復、被「毆打」,動手的正好是該受高度監理管理的金控,政府是否該想想能作些什麼?也許,只要拿出政府取締那些散播不利於執政黨「假新聞」勁頭的10分之1,就非常有利於鼓勵與保護吹哨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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