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因涉入永豐金違法放貸案,與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及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同被收押。台北地檢署今(17)日偵結,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19人,台北地院裁定,何壽川4億元交保;另外3被告,廖怡慇5000萬、永豐金秘書室經理陳佳興1000萬、張金榜100萬交保,4人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何壽川每天要向派出所報到。
北檢起訴書指出,何壽川與李俊傑勾結,挪用永豐資金投資上海1788大樓,收取放貸款利益,若投資有成,是私人獲利,若投資失敗,則由社會承擔,把上市公司資產當私人金庫,求刑12年,併科罰金3億6000萬元。
檢察官認為何壽川仍有串供之虞,建議續押何壽川,若要交保建議以5億元以上擔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但何壽川律師認為金額太高,經過法官裁定,何壽川4億元交保、廖怡慇5000萬、陳佳興1000萬、張金榜100萬交保,4人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何壽川、廖怡慇每天至派出所報到,陳佳興每週一、三、五報到,張金榜每週一報到。
在台北地院庭訊時,何壽川說:「我沒犯罪,上海1788大樓是三寶集團李俊傑和他的股東做的事,我不是主要投資人,這案子太複雜。」律師則以何壽川身體不好為由,希望能讓何壽川交保,因為他換過肝、左腎摘除,收押期間尿酸、白血球指數大幅降低,醫生說右腎已有病變,須住院檢查。
何壽川說,自己的左手肘內側出現異狀,法官周玉綺查看何壽川手肘,發現有長7公分、寬3至4公分的褐色區塊且粗糙,異於其他皮膚。何壽川也向法官保證如獲交保,不會接觸與案件相關的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