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影星王寶強起訴妻子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名譽侵權2案18日相繼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法院外擠滿了各家媒體的記者和看熱鬧的人,社群媒體的討論也爆增。
王寶強走進法庭的時候,新華社也推出一篇署名評論。
新華社:「令人不齒」
新華社的文章開宗明義:「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某明星離婚案官司與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引發大批媒體和群眾圍觀。作為影視明星,把家事當公事,拿炒作家醜來擴大社會影響,實在令人不齒。」
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卻不點名。
法庭才開「庭前會議」,新華社對這位「令人不齒」的「某明星」高調離婚的動機已經下了結論:「一場本很正常的婚變,竟帶火了其執導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一齣鬧劇。」
新華社顯然不怕王寶強起訴其誹謗和損害名譽,儘管他是當紅小生。
文章對王寶強苦口婆心:「常言道:『家醜不可外揚』。普通人尚且明白這個事理,作為影視明星更應明白。」
但是在作者眼裏,王寶強卻「把家醜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這種違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
名人與普通人
這頂帽子大得嚇死人。損完了王寶強,作者意猶未盡,把法庭外圍觀的眾人也「可憐」了一把:
「也許,圍在朝陽法院門口的媒體和群眾遲早會明白,其實一個明星的婚變和一個普通人的婚變並沒有什麼區別,是利益讓它產生了區別。」
不知道這位記者本人是否也是「圍在朝陽法院門口的媒體」之一。至於「群眾」,他們之所以「圍在法庭外」、在社交媒體上嚼舌頭,正是因為他們都明白,明星的婚變與普通人的婚變有區別,而且區別大了。
普通人離婚,「家醜外揚」是常見的事,「一哭二鬧三上吊」,把孩子甚至寵物當籌碼相要挾,手段「令人不恥」。但除了街坊鄰居辦公室同事議論幾句外,陌生人不會理睬。
名人離婚可能很高調,演出環球時報所稱的「狗血劇」。也可能很低調,盡可能不張揚。但不管是高調還是低調,一旦讓媒體知道,就無法擺脫媒體的追逐。
以最近2起好萊塢巨星的離婚為例。眼下的布萊德彼特(Brad Pitt)和裘莉(Angelina Jolie)的離婚案,以及另一對好萊塢夫婦強尼戴普(Johnny Depp)與妻子安柏.赫德(Amber Heard)離婚案,當事人雙方都保持緘默,但媒體使出渾身解數,引述一個個匿名的「知情者」、「朋友」、「閨密」,不停爆料與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