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今(20)日赴立法院接受審查,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詢問時,他拿出國民黨在民國26年6月17日的中執委公函,內容提到,「查我國國歌迄未正式制定,前經本會第3屆第78次常會,決議在國歌未制定以前,本黨黨歌代用」,徐永明批,國民黨根本也知道現在沒有國歌,而是拿黨歌來「代用」,更呼籲「現在是一個時機」,要立院同仁好好思考國歌內容是什麼,是不是需要訂一個《國歌法》。
徐永明則拿出國民黨中執委在民國26年6月17日的公函,內文明確指出「查我國國歌迄未正式制定,前經本會第3屆第78次常會,決議在國歌未制定以前,本黨黨歌代用」。
黃昭元:國歌沒有、法律明定 最多只有行政命令
徐永明說,國民黨自己也不認為是現在的國歌是正式國歌,因為當時時空背景兵荒馬亂,做一個新的國歌很麻煩,所以就用黨歌、總理訓詞作為國歌;他再問黃昭元,昨日詹森林所說,國歌不在《憲法》位階上,《憲法》第6條只有規範國旗,「那國歌法律位階在哪?」
對此,黃昭元回應,國歌沒有《憲法》明定,似乎也沒有法律明定,也沒有《國歌法》,最多只能認定是類似行政命令;徐永明回應,他找到法律裡有國歌的,只有《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11條的「唱國歌」這一句話,再問黃昭元「從轉型正義的角度,台灣需不要要將代用黨歌廢棄,用新國歌?」
黃昭元僅回應政治議題由立法院決定;徐永明也說,當這麼多人重視國歌,檢視政治忠誠指標,結果卻發現國歌位階如此不清,不僅不在《憲法》層次,連法律規範也沒有,「如果大家真的關心國歌,呼籲立院同仁好好思考,國歌內容是什麼,是不是需要一個《國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