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力拼《電業法》修法,終於確定在上周將新版本送出行政部門。然而環團除了在協調會時退席以示抗議,今(24)日更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院的《電業法》根本是為台電量身打造,更強調若《電業法》修了20年最後只剩下這樣,「那台電換一個支持綠能的董事長就好,不需要修法。」
經濟部能源局7月開始推動《電業法》修法,並召開公聽會蒐集外界意見,卻引來台電及台電工會等團體強烈反彈,認為新版《電業法》是要圖利財團、分拆台電,修法也在經濟部卡關。最後行政院為了實現總統蔡英文的承諾、趕在立法院這個會期將《電業法》送審,決定先以綠能為主軸,讓本次《電業法》修法只涉及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直供,待未來綠電價格下降後再推動第二階段修法、也就是真正開放發電及售電業。
「屈服於既得利益者的修法 是墮落不是改革」
然而,環團卻認為,行政院「急就章」的版本讓《電業法》「修了等於沒修」。環保聯盟前會長、台大化工系教授施信民指出,《電業法》已經修了20多年,原本環團期待新政府上台後能把握契機、扭轉被台電壟斷的電力市場結構,但看到行政院版草案後覺得非常失望,「根本是台電工會版的電業法,」也根本還是確保台電的壟斷結構。
「屈服於既得利益者的修法,是墮落、不是改革,」台北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前任台電董事王塗發直言,要改革電力市場就要一步到位、不應分階段,也就是應該第一階段就開放所有用戶的購電選擇權及發售電業市場等。王塗發批,但現在草案中第二階段還要等6到9年後才開始修法,屆時情勢變成如何誰都不曉得。
環團再提民間版草案 籲發、售電開放民間加入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劉俊秀則認為,政府要推動綠能,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就好,《電業法》若是只修成這樣,「就不要修了,換一個支持綠電的台電董事長就好。」他也提出民間版的《電業法》草案,認為電力市場應分為發電、輸配電及售電業三種業別,且不能有公司相互持股、或如之前經濟部所提議的組控股公司等「後門」,以保持各業別的獨立性。而除了輸配電必須要是獨占、國營事業外,其餘發電及售電業都應完全開放民間業者加入。
至於經濟部第一版《電業法》草案中所提的能源配比,劉俊秀則認為,能源配比及備轉容量應用來約束售電業而非發電業,也就是說一間售電公司為了確保用戶有電可用,應自行準備備轉容量,同時控制電力來源不得過度集中便宜的燃煤發電等。另外電價漲跌爭議,劉俊秀也強調,台電現在有太多黑箱、不透明處,而且國內沒有課燃料稅及能源稅,電價當然世界第三低;未來開放自由競爭後,民間業者購買燃料更有彈性,電價不一定會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