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近日為了錢與不當黨產等爭議焦頭爛額,25日又遭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指控佔用北市府房產30餘年。江要求市府財政局,需向國民黨追討不當得利。
江志銘25日在財建部門質詢表示,位於南港區公所的國民黨南港民眾服務社,已遭國民黨強佔長達30多年,且法院判決國民黨敗訴,若按照附近租金計算,國民黨已不當得利3、4000萬元,至今卻未收到任何一毛錢,江志銘要求財政局,將此案移送給不當黨產委員會處理。
對此,台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回應,該筆產權是北市府所有,市府應該要向國民黨收取租金,然而過去至今是無償提供給國民黨使用,目前該案是由區公所負責。陳志銘表示,雖不清楚訴訟進度為何,但至於是否將此案移給不當黨產委員會,將會再跟行政院討論再做決定。
南港區公所占地77.6坪,在1982年興建完成後,北市府提供9年期限,無償給南港民眾服務社使用。北市府曾於1991年和1996年要求返還,都遭國民黨以占有1.3坪土地為由拒絕,並繼續占用,直到2014年市府再提告,法院一、二審皆維持北市府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