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稅收可望連續3年超徵逾千億,使得減稅空間再現。財政部長許虞哲26日表示,針對個人所得稅標準扣除額,已經列入中期稅改方案,2017年4、5月將與股利所得一併提出修法草案,若明年度能三讀通過,最快可在後年申報「2017年綜合所得稅」時適用,預計將有500多萬戶受惠。
根據財政部統計,2015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戶數約613.14萬戶申報人中,逾8成採用標準扣除額,若該稅改方案於明年三讀通過,在申報戶數相當的情況下,我國有500多萬申報戶在後年申報綜所稅時可望受惠,享有減稅利多。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6日考察財政資訊中心,財政部長許虞哲陪同視察。立委賴士葆表示,我國稅收連續3年超徵,104年超徵額度高達2000億元;而賴士葆詢問財政部每年編列歲入過於保守,是否可增編歲入預算,或者考慮將超徵部分退還給民眾。
對此,許虞哲回應「退稅不太可行」,在總稅收不變的情況下,財政部正研議最新版稅改方案,要將兩稅合一可扣抵額度、綜所稅稅率、營所稅稅率、稅率級距等問題納入通盤檢討。
許虞哲表示,將在總稅收影響不大的前提下,調高某些稅項、調低某些稅項,因此增加的稅收,將回饋至綜所稅標準扣除額中,甚至是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上述扣除額提高,等於是產生升降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