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猶記得當年在徐州路的課堂上老師您的風采,對於您常常在課堂上提到國家權力是來自於人民,所以行使國家權力的各機關都必須要具有「民主正當性」此一觀點更是印象深刻,也是學生在思考涉及國家權力的公法領域問題時,都會去不斷思索的對象。當年與您是師生關係,現在則是人民與公僕的監督關係,因此,《法操》必須對現今司法現況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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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司法改革的議題,在國內一向都是討論熱烈,多方意見也是層出不窮。面對國人對司法機關(含法官和檢察官)的信任度持續低迷,此正是司法改革不可迴避的問題!
司法透明第一步:判決書必須白話親民
如何提高對司法機關信任?就必須先去探求「為何人民對司法機關不信任」。首先,要觀察到民眾對於司法機關的認識很大程度是受到媒體的影響。
常常看到的情況是,針對某某矚目案件,媒體將偵查或審理過程,乃至之後的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或判決書等內容寫成報導後,透過媒體的傳播,民眾才知道此一案件的進度或結果如何,並開始評論。可是民眾的評論是立基於媒體的報導,因此有時難以一窺案件全貌,可是從中對司法機關的不信任這很能這樣一點一滴的累積起來。
要改善此一問題,首先就要改變法院判決書的書寫方式!法院判決書是寫給當事人的,是要公開讓全國民眾品評的,所以判決書的書寫方式,要為一般民眾設想。可是,在現今實務上,法院判決書的書寫方式可以說是為了寫給上級法院看,不管是格式或用語,都讓一般民眾難以親近。
如果民眾無法無過直接閱讀判決書,來瞭解案件是如何進行和判斷,就只能透過媒體增刪改寫後來認識案件,這種片面的資訊,就很可能讓民眾難以理解法院為何如此判決,進而造成對法官的不信任。
司法透明第二步:檢察官結案書類要公開
同樣地,在檢察體系也是一樣,當然「偵查不公開」是非常重要的原則,因此檢察官在偵查程序中的開庭,本來就不應該公開像法院一樣公開審理。可是當偵查程序結束時,既然已無適用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必要,那為何不能將檢察官的結案書類,包括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或緩起訴處分書等都如同法院判決一樣,公開讓民眾可以自由查閱?
其實就只有透明公開的司法程序,才是提昇人民對司法信任感的不二法門!只有人民可以更親近司法,更瞭解司法,才可能會信任司法,不管對檢察官或法官主導的程序,都是如此。
司法透明第三步:公開審理就是要「法庭直播」
由此想法進一步談,就應該考慮未來凡是可以公開審理的案件,就全數採取法庭直播。既然法院都可以公開審理,那「法庭直播」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法庭直播的優點,不僅在於突破時空的限制,讓民眾更便利就能看到法庭進行的情形,還能深化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