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陳同佳台灣收了,決策為何急轉彎?

2019-10-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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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蔡清祥(左)、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右)召開記者會,呼籲港府談判司法互助。(郭晉瑋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左)、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右)召開記者會,呼籲港府談判司法互助。(郭晉瑋攝)

香港男子陳同佳殺害女友案,從單純的刑事司法互助案件淪為港府操作修改《逃犯條例》的指標,再發酵成難以收尾的示威遊行。港府此時拋出陳男出獄後主動赴台投案的想法,顯然讓台灣更難以接招,陸委會、法務部和內政部從強硬拒絕入境到大逆轉請求派員赴港帶人取證,台港的政治過招已讓陳男淪為角力下的犯罪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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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互助全槓龜,台港相敬如冰

香港到底有沒有此案的管轄權?各界眾說紛紜。但負責承辦該案的士林地檢署在偵辦初期,就曾掌握陳同佳疑似在香港擬定殺人計畫的跡證,在去年三月向香港提出第一份司法互助請求書,結果遭「已讀不回」。不久後,檢方又發現新證據,檢附資料向香港提出第二份司法互助請求書,依然石沉大海。

去年底,檢方依殺人罪通緝陳同佳的同時,另向港方請求遣返人犯,這已是台灣第三次的司法請求,依然沓無音訊。檢方專案小組也曾試圖向港府司法權責機關致函,表達提供司法互助的意願,也沒有任何回覆。

香港法庭雖然依洗錢罪判陳同佳入獄二十九個月,但港府卻對法務部提出的要求置若罔聞,讓台灣檢方在全案蒐證上缺了臨門一腳。

台港司法互助的聯絡窗口靜悄悄,直到今年初全案峰迴路轉,港府以陳案為名義提出《逃犯條例》等修正草案(簡稱送中條例),擬將犯特定罪名的台港澳或他國人民遣送至中國受審。讓訴求打擊犯罪的司法互助案淪為牽涉主權的政治議題。

陳同佳案重要大事紀
陳同佳案重要大事紀

在修例過程中,港府在檯面上看似強硬,檯面下卻悄悄三度致函給陸委會表明討論《逃犯條例》,還繞過法務部等正式司法互助管道,私下寄信給承辦檢方打算溝通案情。陸委會擔心港府的舉動是想拉台灣為修例背書而拒絕,檢方則因信件不是透過官方管道而未回覆,台港之間的溝通仍零進展。

一夜逆轉,陸委會使出怪招為哪樁

台灣檢警一開始急著想抓陳同佳歸案,但傳出陳有意赴台投案卻被行政部門限制入境,出現殺人通緝犯想投案卻碰壁的離譜情況。

難忍輿論炮火,十月二十一日,法務部長蔡清祥和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共同召開記者會釋疑。身為司法互助主責機關,蔡清祥的講稿註記得密密麻麻,他炮火全開地駁斥「放棄司法管轄權」謠言,批港府「就是一個政治的操作」,他堅持雙方必須透過司法互助合作:「司法正義不能私了,香港有沒有管轄權並非港府說了算,應由香港法院做出裁定。」邱垂正則質疑,我方曾向港方多次提出司法互助的請求,但港方皆「已讀不回」,卻操作送中條例。

沒想到隔天,在輿論炮聲隆隆中,陸委會居然使出怪招。邱垂正會同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和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再次召開記者會,意外喊出「香港不辦,我方來辦」。他強調要務實處理本案,因陳嫌於十月二十三日出獄,鑑於本案涉及殺人重罪,因此正式致函港方,希望協助我方檢警人員赴港帶回陳嫌及相關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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