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7日上午經過表決,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依據解釋文,至少2名具「港獨」色彩的立法會候任議員將被判定為「拒絕宣誓」,將喪失公職資格。
今年10月12日,第六屆香港立法會議員宣誓正式就任,本土派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劉小麗、羅冠聰在誓詞中「加料」引發風波。梁頌恆與游蕙禎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標語,宣讀英文誓詞時把「China」讀成「支那」,「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讀成「People's Re-fucking of 支那」。
人大釋法出爐後,香港本土派第一大黨「青年新政」的梁頌恆與游蕙禎已確定喪失議員資格,「城鄉共生連線」的姚松炎、「小麗民主教室」的劉小麗與「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也有危險。
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梁振英7日明確表示,梁頌恆和游蕙禎故意違反誓詞、侮辱國家民族,衝擊法治,引起全中國憤怒;兩人違反人大釋法條文,失去議員資格,不得就任。
《基本法》第104條原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人大解釋文指出:「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7日表示,中央高度關注「港獨」勢力對國家和香港帶來的巨大危害,在依法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堅決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香港特區根本利益的問題上,中央的態度是堅定和明確的,絕不含糊,絕不手軟。
李飛強調,「港獨」的本質是分裂國家,嚴重違反「一國兩制」方針,嚴重違反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嚴重違反香港特區有關法律。如果不及時加以遏制和打擊,將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危及香港的繁榮穩定。
李飛同時指出,在香港提出「香港獨立」、「香港建國」、「香港民族」等主張,本質上都是港獨,將衝擊香港法治、社會秩序和經濟。李飛也特別批評香港6日晚間的「反釋法」遊行,指摘港獨倡議者製造流血衝突。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7日也發表談話,指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香港立法會選舉及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時宣揚「港獨」主張,侮辱國家、民族引發的問題,對基本法有關條文作出解釋,明確了依法宣誓的有關含義和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這一解釋,表明了中央政府反對『港獨』的堅定決心和意志,維護了基本法的權威和香港法治,順應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完全必要,正當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