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之友會」惹議 ,北市府:開放民眾以「世大運」之名登記團體

2016-11-0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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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徐弘庭質詢「世大運之友會」的角色 。(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質詢「世大運之友會」的角色 。(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世大運之友會」的成立定位不明,運用了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的名號,在外辦活動與募款,但北市府體育局卻稱沒有與該會有任何合作項目,且柯文哲任命與其政界麻吉、駐日代表謝長廷為該會理事長,議員徐弘庭7日質詢時表示,市府既然說了沒有合作項目,但相關人馬又參與世大運執行委員會處長會議,當中還包括柯競選市長時期,花巨資辦健走遭柯文哲攆走的董德堉,及謝長廷任董事長的台灣維新基金會成員林子揚、劉家愷等人,讓人質疑此機構為黑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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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之友會是在社會局登記的社團法人,徐弘庭指出,市府回文指出並無法查閱其帳目,也不能要求提供帳目,但弔詭的是,該會卻以世大運的名號在外辦活動、募款,而經查,募款需依照公益勸募條例向中央或社會局申請募款,但社會局的公文卻又替該會開脫,稱該會是「被動」接受民眾捐款,可不適用條例規定,顯然不合理。

徐認為,市府在給與「世大運」名目時,就沒有把關好,讓政治性格強烈的政黨領袖,公然成立民間團體,且跟自己的維新基金會一起組織活動,徐認為,政府辦活動不該跟私人團體誤導,兩者不是一致的。他認為,該會侵佔世大運的商標權,進入校園辦活動還比市府還有效率,比市府自己找世大運司機還要快,他詢問,「什麼樣的公權力可以規範這一段?」

對此,市府秘書長兼世大運執行長蘇麗瓊表示,世大運之友會是在社會局立案的人民團體,世大運是大家的世大運,只要有公益性質,不涉及販賣的營利行為,就不涉侵權,世大運名號開放給大家使用。她說,只要經過社會局登記組織,目的事業主管單位體育局審查過後,經審視其宗旨許可,其他民眾也可以來申請使用「世大運」的名字成立人民團體,甚至列席會議。

對此,徐弘庭也指出,世大運之友會曾在臉書上,公開辦拳擊與射箭的體驗活動,報名費要價幾百元,蘇對此表示,只要是工本費就行,她會再去了解這件事。

至於徐弘庭質疑,世大運之友會人員也列席府內的處長會議,當中包括多位有爭議的人物,如柯文哲競選時期的幕僚董德堉,董因花巨額辦健走活動,讓柯震怒之下拔除其觀傳局專委一職,還有謝長廷維新基金會的成員林子揚,和長工辦公室秘書劉家愷等,蘇說,是該會主動提出對世大運的不了解,提出列席需求,市府歡迎他們列席,她認為,「沒有不妥,也沒有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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