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頭喪氣地跌坐在地上,背靠著一個沙堆,透過模糊骯髒的黃色太陽眼鏡向遠處凝望。極目所見,直到天邊,都是沙。沙,和幾撮乾草。一片荒涼之地。地上隱約有車痕輾過。輪胎痕顯示文明世界距離此地不太遠。但我一動也不動。我的兩隻腿像是兩只被我拖拉好幾天的生鏽機器。把它們放下來很舒服。我的腹股溝,也就是我的左腿前側接連到我身體主幹的地方,每當我跑一步,它就咯吱磨一下;坐在這裡成了一種暈眩,又幾乎是愉悅的痛楚。
我的意識似乎存在我的身體之外。我的精髓,我的核心存在,只是坐在這裡,融進了沙裡,太疲憊而無法思考。但我腦袋裡的長官,那些負責確認我還活著的大腦組織,正熱烈討論著。
我不能整天坐在這裡。我的身體水份不斷流失。太陽太大。我跑太遠了。想想你已經跑過的所有那些距離。穿越這片消磨心靈的沙漠的數不盡里數。你不能現在停下來。終點、沙灘、大海,再幾英里路就到了。你可以做到,只要一步一腳印。你跑了這麼遠的路,不是為了在即將到達終點的時候放棄。
我隱約回憶起到目前為止我曾經用來讓自己振作起來的策略。大約是第二天,當情況開始變困難時,我為自己打氣。「來吧,鐵漢,」我告訴自己:「你可以做到。你要做給他們看。這片沙漠也許很艱困,但阻擋不了芬恩先生。」我確實叫我自己芬恩先生。這場比賽已經使我的大腦打結了。
然而到了第五天,當我哄騙自己撐過夜晚,逞能的心態已經被溫柔取代。「沒關係,不要擔心,你會成功的。你不會有問題的,只要繼續往前。」夜晚的黑暗與寂靜包圍著我。腳底下的沙是如此柔軟。但我跑完了。用七個半小時跑完二十六英里。但我到了。
然而現在,終點就近在眼前,我的意志力乾涸了。我腦袋裡的聲音失效。我不能動了。
「你該這麼做,起來,把自己拖到終點。但是為什麼?是誰立了這些愚蠢的規則?你犯不著像那些得獎的貴賓狗一樣賣力演出。」真有趣。我移動了一下身體,地上的草不再那麼刺,然後我伸展兩腿,把雙腳伸到面前。我的鞋子裡滿是沙,彷彿比我正常的鞋子小了三號。這幾天我都這麼忍耐著跑。比起其他的事,這不算什麼。
「現在要做的真正勇敢的事,」我腦袋裡的天才繼續說:「是傾聽你自己,而不是其他人的話。其他每個人都會告訴你,你應該要完賽,沒有人會在終點前放棄。但你不同。你依照自己的遊戲規則。你不需要證明什麼。如果你想停下來,就停下來。坐在那裡一動也不動,開始覺得像是叛徒最後的行為。我很快地回到詹姆斯・狄恩(James Dean)的沙漠,繼續跑。終究會有人來找我的。他們會努力慫恿我跑到終點,但我不會聽他們的。我會表現給他們看。我依自己的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