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蟹專家劉烘昌以紅外線照相機拍攝食蟹獴的OI值(每一千小時拍到的有效照片張數),發現馬頭山是南仁山生態保護區的10倍、太魯閣國家公園的5倍,他說:「此地是生態熱點中的熱點,不保留下來,台灣從此不必談保育。」
今年5月高雄市長韓國瑜表示「馬頭山風光不輸台南龍崎,身為市長有義務為後代子孫保護好山好水」,此案雖還在環評中,但也算告一段落。
永揚掩埋場,立下掩埋場抗爭的範型
相較於龍崎、馬頭山,台南永揚掩埋的抗爭更加崎嶇艱難。這個場址位於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面積9.2659公頃,預計掩埋廢棄物每日1000公噸。它在環評通過之後,當地農民抗爭十年,最後在環保團體協助下找到偽造環說書證據、且經台南高等法院依環評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決偽造有罪。
有罪事項包括偽造聚落與民宅距離、既存聯外道路、地震區劃分。雖然法院並未判決環說書偽造地下水、斷層,但環保署專家會議在2010年做出結論,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法院判決加上專家會議結論,成為當時剛上任的台南市長賴清德,依法撤銷環評的有力證據。
依「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規定,掩埋場應避免設在地下水、伏流水地區,這也是永揚、馬頭山、龍崎這三座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企圖掩蓋場址有地下水的主要原因。環保團體在永揚學到的探查地下水經驗,傳承到馬頭山及龍崎的抗爭,自此業者想要偽造場址無地下水已經沒那麼容易。
反觀政府卻一再縱容業者選址在淺山邊陲地帶設廢棄物掩埋場,不管那個地區是不是世界地景、生態是否豐富、或是否位於水源區。而審查機制卻失靈,無力把關環評及水土保持審查,要不是遇到強悍的居民,多少案子都過了。接連三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遭撤,政府有因此得到教訓而反省嗎?現在說還太早。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