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原本預告修正中央、地方環評分工,將所有旅館、30公頃以下光電開發環評,改由地方審查。引發爭議後,預告期限還沒到,就宣布取消。突顯旅館、光電環評由地方審,是如此讓人不放心。而更讓人擔心的是,環境部遇到爭議,連解釋為何要修正都不解釋了,直接取消,也看出推動政策有多隨便。
地方環評,取決於首長態度
環評該由中央或地方審,是規範在《環評施行細則》附表一的分工表中,原則上規模較大、敏感區位,或全國性的鐵路、捷運、機場、港灣等,由環境部審查,其餘就由地方負責。大致的分工原則是,中央大、地方小。
而地方審查之所以讓人不放心,問題之一,在於送進環評的開發案,不論園區、旅館、光電或其他地方建設,大多是地方首長支持的。於是就像都市計畫,幾乎沒有不過的,被首長聘任的環評委員,也樂得只做些小調整就好。2022年台積電楠梓園區,只花了一個月環評就過關,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不過也不能一概而論,遇到地方首長沒有「明確支持」的案子,也會出現高品質的審查。例如2018年「馬頭山掩埋場」,最後做出進二階、等於否決的結論,一改大家對地方環評的負面觀感。當時,主持環評會的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現在是環境部主秘,說地方環評都亂審,他應該第一個抗議。
中央環評,同樣讓人不放心
反過來說,環境部的環評就讓人放心嗎?看看那些總統、行政院下指導棋的開發案,是怎麼過的就知道了。剛剛提到的楠梓園區,即使改由中央審,也一定會過。依慣例,環評小組的主席由學者擔任,但遇到這類被交代要過的案子,小組主席就會由環境部次長坐陣,一次就過的案例比比皆是。
最近的例子就是台中電廠,這個案子如果地方審,一定難過,給環境部審反倒方便,很快就過關。接下來馬上要開審的協和電廠,也可能比照三接,環評委員都不願出席背書了,官派委員照樣舉手通過。接著,再把那些不配合演出的環評委員全部換掉,以確保在沒有「雜音」下順利通過。
同理,光電開發由中央或地方審,那個比較能夠把關?就很難講。有些地方政府反對的案子,環境部為了配合經濟部政策,反而更容易過。或地方政府明明支持,卻可以把責任推給中央,逃過地方民意監督。
中央、地方審查程序應一致
不過有一點,地方環評的審查程序的確大有問題,可以說跟黑箱沒兩樣。以採訪權來說,環境部的環評會,記者可以全程在場,雖然前環保署長張子敬多次想限制採訪權,不過最後在眾多記者守護下,守住採訪底限。
但地方環評會就完全走樣,能不能採訪沒有一個準則,有時記者到現場,立刻被請去喝茶,有的連門都進不去。有時吵開了讓你聽一下,但也只到民眾發言完為止,進入委員討論就被請出來。總之千奇百怪,隨他高興。
不只制度不同,有些同時擔任中央、地方環評委員的學者,在兩個地方態度也變得不一樣。在中央,他遵從中央的採訪及旁聽規定。到了地方,就大聲斥喝民眾,還禁止錄音錄影,隨便審審就兩案併陳丟給大會決定。
因此,比起開發案該由中央或地方審,更重要是,中央、地方審查程序要一致,地方要跟中央一樣,全程開放採訪,確保民眾的參與權,只要能做到這點,黑箱審查就會減少許多。
多數地方環保局長,都是環境部出身,他們比誰都知道中央的環評程序,沒道理到了地方,把環評改成另一個樣子。環境部跟他們溝通,基於同事情誼也容易許多,並不需要「誘導」,更不該放任不管。
而如今環評最大的問題,是政治操作愈來愈明顯,連一個四接環評展延,都可以配合基隆市長罷免案。因此,比起哪類環評該由中央還是地方審,如何挽救環評公信力,才是環境部第一優先要做的事情。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