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暴漲引民怨,財政部宣布延後自用住宅稅率申請到月底

2016-11-09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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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宣布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延期措施。(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宣布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延期措施。(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台灣公告地價今年調幅達3成,讓許多民眾今年收到地價稅稅單時,都非常「有感」,就連北社等親綠學界人士,都開始呼籲政府調降地價稅,行政院今(9)天為此臨時召開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與一般住宅稅率相差5倍以上,今年公告地價調整,已符合特例情形,同意目前尚未申請自用住宅稅率民眾,得於11月30日以前,向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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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各縣市地價稅調幅,政黨輪替前已核定

徐國勇重申,各縣市地價稅調幅,是在政黨輪替前即已核定,有鑒於目前還有很多民眾不知道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財政部方面已同意今年度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申請,從往年的9月22日,延後到11月30日,已經於11月初繳納地價稅的民眾,若發現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仍可提出申請變更以利日後退稅。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設有戶籍,沒有出租營業行為,都市不超過三公畝、非都市不超過七公畝,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表示,依據土地稅法,本人、配偶、直系親屬設有戶籍,沒有出租營業行為,都市不超過三公畝、非都市不超過七公畝,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財政部自民國83年起,針對新建房屋與土地移轉交易,輔導並提醒民眾應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但實施迄今,仍有很多民眾未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以台中市為例,有15,000戶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但迄今未向稅捐單位申請。

賦稅署官員表示,地政與稅捐機關在民眾不動產移轉,申請契稅、土地增值稅的表格上,都有提供買方民眾勾選「自用住宅」的選項,但很多土地代書在辦理過戶時,並未協助買方勾選「自用住宅」,導致很多民眾迄今仍被課以1%以上的一般稅率。

有鑒於今年地價稅漲幅已屬特例,行政院方面目前已責成各縣市政府,主動清查轄區內不動產,並輔導民眾改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往年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申請期限為9月22日,今年「情況比較特殊」,申請自用住宅稅率期限,延長至11月30日。

李慶華舉例,民眾如果在今年8月31日以前,將原本出租的房子收回改為自住,但來不及在9月22日以前提出自用住宅申請者,11月底前仍得提出申請,但如果在8月底以後才收回自住者,自用住宅稅率必須等到明年才適用。

另外,針對各縣市轄區內地價稅暴漲,導致民眾無力負擔個案,財政部也參考北高二市,過去在金融風暴期間延期繳納措施,授權各縣市政府提供民眾分期繳納的措施,李慶華強調,上述延期繳納措施,依據稅捐稽徵法,僅適用於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是由,特殊個案若因經濟狀況不佳,也可比照辦理。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表示,民眾買房子的土地移轉登記,是在地政機關辦理,但設籍是戶政機關,取得所有權登記與設籍登記日期,可能並不相同,這是部分民眾迄今未申請自用住宅稅率的原因之一,未來財政部將與內政部地政司、戶政司,研議如何加強民眾申辦自用住宅稅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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