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一選址均受民粹抗爭
一個國家需要墳墓、監獄、軍事設施、煉油廠、國家公園、兒童樂園等,不是設在我家旁就是在你家旁。
蘭嶼核廢場是1980年代,歷經二年多,就全國廢棄坑道、高山等評估,決定先採取離島暫存,蘭嶼龍門因地形封閉、5公里內無人居、運輸安全可靠、未來可能海拋等特點,而獲專家決選,今人或可不同意該選擇,但當年時空環境決策如此;就如決選基隆港址。
說蘭嶼人沒用核電,就不可當核廢貯存處?就如說桃園人沒搭過飛機,桃園就不可設飛機場?高雄煉油廠附近居民,可禁止其他人,不可使用其生產的汽油,因無承擔煉油風險?或說某地沒生產核醫藥,就不可用核醫藥?蘭嶼不是國家的一部份,而可自選要什麼、不要什麼?則每個縣市鄉村里均只要安全,不要軍警設施?為何今人如此「自主」(或說「自私」)?
2014年,某報出書《明天的電,核去核從》提到,「台北人享受了電力的方便,卻總是較少承擔使用能源背後的代價」;為何挑撥台北人與其他人的對立?自由社會各人隨地遷居,台北人有何原罪?其次,台北的空氣污染呢?要怪罪外地人進城工作嗎?第三,敵人將飛彈瞄準台北(首都),台北人要抱怨其他地方少承擔「成為國家的代價」嗎?第四,若核廢放台北,是否其他地方人就額手稱慶?則監獄呢?煉油廠呢?焚化爐呢?全放台北嗎?台北各區是否如「全國吵著放台北」,又再吵「放哪一區」?然後再吵放哪一里?總之,理盲情濫的國民造就分裂與衰敗的國家。
反核者說:「核廢料暫時貯存於蘭嶼,是歧視少數民族的不義行為」。事實上,無論放在哪裡,反核者「總可講出理由」,立即號召群眾前往反對。同理,「全台灣什麼地方不選,偏選蘭嶼(我的家鄉)?」則不論放哪裡,各地均可這樣強辯。說「把自己生產的垃圾丟到他人家裡」者,可知自家垃圾流落到哪個鄉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場?每人自行處理垃圾,是全社會最佳作法嗎?反核者用的X光等核醫藥廢棄物,為何不自己帶回家處理?說這些光明堂皇、大義凜然的話,很容易,只是太虛偽。
蘭嶼同胞自由到台灣住、自由選址、自由用核電。話講到此,已「不忍卒聽」,還要繼續撕裂國家才甘願嗎?
C立委認為,應停核四以免核廢,但她可知醫療與研究等,一直產生核廢?為何醫師病患或研究者不出面扛責?她享用過諸如X光等核醫藥(遑論核電),為何不「自行處理掉」其核廢料?她說選址應經地方同意,但哪個地方沒被誤導而會同意?例如,1998年,台電要將烏坵的小坵嶼作為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結果部份烏坵居民抗議,外人與媒體紛紛聲援,台電於2002年放棄。偏遠烏坵,為「離島中的離島」,又幾無人煙,還受激烈抗爭到放棄,則可能有任何地方會同意存放?
*作者為大學教授,曾受世界衛生組織一主席推薦到《自然》期刊主辦「挺身維護科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