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推動小組日前決議設「長照2.0原住民專章」,強化部落照顧功能,盼能建構部落整合型照護產業,成立原民長照管理分站,穩定在地長照人力,達成原民在地老化目標,此專章對原住民族長照,起了立竿見影的作用,然而居處在都會區的原住民族長者、失能之族人,卻未被涵蓋在該專章中,儼然成為被遺忘的一群長照孤兒。
首先,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的人口統計資料顯示,設籍在六大都會區中,年齡在65歲以上的原住民長者,人口數約有8千餘人,若將未設籍者以及非原住民地區之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縣市一併統計,非原鄉區的原住民長者,人口數應已突破萬人以上;如此龐大及迫切需要長照服務與資源的族人長者們,怎能被如此蠻橫地被遺忘。
再者,我們觀察近十年來的原住民族十大死因,意外事故、慢性病等疾病,屢屢佔原民十大死因之前五名之內。從數據上來看,族人在面對意外事故及慢性疾病之困擾,應該是常態性地。
若再進步一推論,族人因意外事故及慢性疾病造成失能者,如全身癱瘓、部分肢體截除或其他無法生活自理者,比例上應該也有為數不少之族人家庭,對失能者之長照有其需求,而目前都會區的原住民族人口結構,青壯年人口為最多,因上述情況而隱藏在都會區角落的原民家戶及族人,若未被政府主動納入「長照2.0原住民專章」中,何來社會之公平正義,遑論族群之共存共榮。
最後,我們觀察到政府在推動相關原住民族政策時,基本上還是以「屬地主義」為主,「屬人主義」為輔,以此次衛福部長照2.0計畫擴大將年滿55歲失能之平地原住民長者納入,就可以看出,政府的原住民族政策投射,還是在所謂的山地原住民之行政區域。
然而,憲法增修條文中,對於保障原住民之權益,隻字未提有其區域之限制,換言之,原住民不論是身處原住民族地區或都會地區,原住民之權益一律受到憲法之保障,原住民族之長期照護政策亦理當如此。
綜上,我們強烈建議衛福部及原民會,應立即針對都市原住民族人之長照需求進行相關評估會議,儘速邀集非原住民族地區之縣市政府,通盤檢討目前長照2.0原住民專章中,缺乏照顧都會區原民長者與失能族人之相關措施,並且在都會區廣開說明會,讓有需求之都會區族人,能夠提供意見,作為長照2.0原住民專章之修正依據,以符合蔡總統在向原住民族人道歉全文中,所揭示之理念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