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由民進黨的蔡英文政府主政,號稱以「改革」為名,希望打響「綠色執政,品質保證」的口號。從年金改革、一例一休、同婚修法、能源轉型,乃至司法改革等等改革措施,有些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可能改革的步調與配套上有改善之空間。但可能也有些改革主張只是選前為了選舉考量所提出,不一定符合多數人民之期待,例如一例一休、一步到位的同婚修法,乃至能源轉型等改革主張,可能在選前政見與選後落實上都存有相當之期待落差。這樣的期待落差具體體現於2018年底併同九合一大選舉行的公民投票。選民在同婚修法以及能源政策上狠狠給執政黨打臉,在選票上充分反應民意對其改革的不認同。但是執政者卻是以公投法補正為由,挾其國會多數優勢,硬是要將公投與大選加以脫鉤。固然,兩者脫鉤並非無理,但公投綁大選一向是綠營的主張,但卻在2018選舉失利之後,政策急轉彎,又說兩者脫鉤有理由。若言非政治考量,如何能取信於人民?!
「三階段」修憲工程新倡議
現今台灣民主之亂象雖然普遍認為乃藍綠政黨惡鬥所致,然由憲政體制紊亂所造成的深層結構性問題恐怕才是其背後的關鍵所在。朝野政黨基於各自利益考量下往往置國家人民利益於次要。證諸過往,冀求「由上而下」的憲改途徑恐難令人樂觀,唯有人民覺醒,透過由下而上的公民運動,方可能有所出路。2014年首都市長選舉所颳起的「柯文哲現象」應該也是在這種厭惡政黨惡鬥的思維脈絡下所形塑而成的一種民意趨向。亦即,藉由「由下而上」,從「量變到質變」的公民力量,方為推倒現今不合理之「修憲高牆」,建構最適合台灣發展的一套憲政體制方為台灣擺脫困境,尋求未來出路的根本之道。
本文嘗試提出一個修憲新主張,即透過由下而上的公民運動,要求政府召開有關憲改的國是會議,先行草擬出一套具體可行的憲改方案,再交由人民以公民投票方式加以創制,進而要求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加以提議及決議,最終再經由公民投票方式來複決。亦即,在原先修憲程序之前,先加上一個人民公投創制的程序,再交由立法院啟動相關的修憲法定程序,若通過後再交由人民公投複決等三階段的憲改新主張,或許是一個可以思考的方向。
*作者為E-政策網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