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悲傷的時候,我總是說不出話來,像昨天長長的一日,坐在電腦前,在公車上,盯著各種直播畫面,看場裡的角力,看場外的抗議,聽見許多人義正嚴詞地說著許多不可思議的言論,那些赤裸裸的歧視、醜化、恐嚇,我看著披著、拿著彩虹旗的同志們在那些近乎瘋狂的群眾裡,許多悲哀的往事浮上心頭。
我自己是在出版第一本書時,幾乎就算出櫃了,然而在生活裡很多場合中,凡是被問及結婚了沒?有沒有男朋友?我都含糊帶過,我一直認為那是我的隱私,不需要跟陌生人交代,然而很久之後我才驚覺,大膽如我,內心仍然無法在確認安全的場所裡自然地說出自己是同志,那時我對自己非常失望,然而日復一日,我還是用這樣的模式生活,我把自己一分為二,小說家陳雪,同志,但現實生活裡的某某,「人家認為我是什麼就是什麼,方便就好。」
第一個女友曾經長期住在我家,與我家人關係很好,親戚鄰居也都見過,當時我尚未跟父母出櫃,只跟弟弟妹妹談起。那時我弟弟正在讀高中,一次回家,聽他說跟人大吵起來了,為的就是同志的議題,我心裡很激動也很感動,因為連我自己也不曾為了「同志」的議題跟誰大聲辯論過。我把這個部分關在小說裡,侷限在「文學界」「同志圈」。
直到與阿早結婚後,我們上過非常多平面媒體,出過書,拍過封面照,生活寫真,在臉書上書寫日常生活點滴,我始終覺得這是一種現身的方式,我想用一種持續的行動,把我們的生活、情感、處境,以最簡單的方式寫出來。
我們的愛擁有親友的見證 但法律上全無意義
這六年多來,我進過許多次醫院,開刀兩次,十月份開刀前,我跟阿早討論了很久,一直懊惱自己總是拖著拖著沒寫遺囑,也沒把僅有的一些資產做好仔細的分配,我們討論許多事,「萬一」如何,我越說越發現自己過去實在太逃避,就目前的制度來說,我名下所擁有的一切,在我死後阿早全然無法承繼,這是那些雜誌封面照、寫真照、書本、講座都沒辦法給予我們的,我們兩擁有那麼多臉書朋友、讀者,有幾萬人可以見證我們的愛情、家庭關係、婚姻關係,然而,在法律上,這什麼意義也沒有。
手術前一天,護理師告訴我必需要有家屬在場,我問她:「伴侶不行嗎?」她說:「要有親屬關係。」我沒有據理力爭,只是打了電話給弟弟,他說開刀前他會到場。
稍晚阿早來醫院看我,他把婚姻註記的證明帶來,當時已經換了另一個護士,我重新跟她說:「因為,我們是,同志伴侶....」
事情後來順利解決了,但阿早對我說:「我發現你沒辦法很自然地說出,同志伴侶這幾個字。」我刷地臉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