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從3月31日開始,已持續了近7個月;儘管衝突的局勢看似有所緩和,不過仍暗潮洶湧。 雖然香港在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的體制下度過了22年,不過從回歸後早期的「蝗蟲」事件、「光復上水」運動以及「佔領中環」或「雨傘運動」,很顯然地可以看出,中國中央政府過去22年未做到「攻城為下,攻心為上」。
為何中國中央政府無法成功「攻心」,這或許與文化霸權有關。
「政治社會」與「市民社會」
義大利共產主義思想家安東尼‧葛蘭西在其《獄中劄記》提出了對後世影響深遠的「文化霸權」理論,認為整個國家社會能劃分為兩個部分,即是所謂的「政治社會」和「市民社會」。
在「政治社會」裡,統治階級會使用國家機器如軍事或法院來進行直接的管理,不管被統治者心裡多麼的不願意,而一般而言,這是帶有血腥的。而「市民社會」強調的是非暴力的方式,讓社會上所信奉或尊崇的某種意識形態潛移默化在被統治階級的生活或腦海裡,使他們由衷的支持,無則須‘法律約束’或強迫的‘義務’就能運轉。就算以武力奪得「政治社會」,建立了新的政權,但是原本「市民社會」中的意識形態卻不會輕易發生變化。
至於,要如何在「市民社會」裡爭奪自身的意識型態獲得被統治者的自覺的認同的手段方面,葛蘭西以軍事學的術語提出了三種模式,即是「陣地戰、運動戰和地下戰」,而要如何選擇該採用何種鬥爭模式,葛蘭西認為一切都取決於國家的「市民社會」的情況。
要奪得香港市民社會,須用「陣地戰」
所謂的運動戰講究的是速度快,在最短的時間內分出勝負,因此是「直接向敵人發起攻擊,摧毀專政的國家機器,奪得國家政權」 ;陣地戰則完全不同,它的速度緩慢許多,難以在短時間內分出勝負,要求無限廣大的人民做出巨大的犧牲,且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並且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與物力才能把意識形態滲透到社會的各個層面裡。
至於要如何選擇該採用何種鬥爭模式,葛蘭西認為一切都取決於國家的「市民社會」的情況。當一個國家的「市民社會」處於尚未開化的階段時,以「運動戰」的手段就能迅速地奪得政權;但是如果一個國家的「市民社會」處在複雜的情況時, 以「運動戰」的模式只能暫時取得「政治社會」的勝利而「市民社會」裡的意識形態就顯現出來,使原本被推翻的統治者有機會再次奪回「政治社會」。
在英國統治下的香港是以法治、公平公義、誠信透明、恪守專業享譽全球;雖然中國中央政在香港回歸前,採取多項措施確保香港能平穩回歸,但一系列的措施並未完全被香港民眾內化成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