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五日早上六點,十座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的發電機組,兩座歲修、三座環保停機,僅有五座正在運轉,而且幾乎只有五○%的發電量。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稱:「這已經破了台中電廠商轉二十八年來的紀錄。」中火這回降載,也壓下了可能發生的政治風波──中火因為生煤使用量即將超過上限而面臨停機,一旦停機將造成電力供應空窗危機。
超標基準怎麼算?林、盧解讀不同
這個停機危機是林佳龍市府時代意外埋下的。
四、五年前,各地方政府為了向中央政府施壓,自行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要求主管能源規畫的中央政府有所作為。時移勢轉,總統蔡英文提出能源轉型的規畫,企圖兼顧環保與發電,地方自治條例的內容難免不合時宜,反而掣肘中央的步調。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時任台中市長林佳龍公布《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法令公布起四年內必須將生煤使用量減少四○%;也就是說,明年一月下旬,中火生煤使用量必須減少四成。
然而,近期竟傳出使用量即將超標,最嚴重者恐面臨停機。
是否超標牽涉主政者對條文的不同解讀。由於法規未規定是依照「許可量」還是「使用量」當作基準來計算。當時,林佳龍依照許可證上的「許可量」二一○○公噸估算,四年後必須以一二六○公噸為上限;而盧秀燕近期改用「使用量」一八三九公噸估算,必須減至一一○四公噸。
不僅盧市府的估算已經比原先預估大砍一五六公噸,台中地方環團更進一步檢視法規用字:「四年『內』的意思是中火應該在明年之前就達標,若以『年度用煤量』來看,今年底就得減至一一○四公噸。」據瞭解,台中市環保局曾一度全權採納環團意見,展現「空氣換新」的決心。
如遭罰鍰台電不排除提訴訟救濟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抱屈,兩年前核發許可證時,有一張包括九部機組,載明「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一六○○萬公噸」,另外一部機組的許可證則載明「自民國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起,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四○%」。
一六○○萬公噸的標準是兩年前許可證展延時,林佳龍為了展現反空汙的決心,將許可量大砍五百萬公噸,台電也以此為標準規畫。而不管怎麼詮釋自治條例,其估算都遠遠少於許可證的規畫。「證書就是寫一六○○公噸啊!」台中市政府的解釋一日三變,令台電無所適從。
「好比每個月打工的薪水有一萬六千元,雇主突然在月底前三天通知調降成一一○四○元,哪個家庭有辦法因應?」徐造華表示,中火今年的生煤使用量已經超過一千公噸,若真的朝上述方向解釋並處分將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也可能影響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