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邦聯政府不同州的強迫奴役受到憲法認可,我相信它與任何被承認的權利一樣有效,它存在的那些州有權做出有效的補救以實施憲法的規定。
美國第14位總統富蘭克林.皮爾斯(Franklin Pierce,1804-1869)就職演說
1804年的今天,美國首位出生於19世紀的總統皮爾斯誕生了,他在總統任內試圖解決美國南北之間的衝突,但以失敗告終。他任內1854年簽署的《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Kansas-Nebraska Act)成為南北戰爭(American Civil War,1861-1865)的導火線,皮爾斯更被歷史學家公認是表現差勁的美國總統。
皮爾斯生於新罕布夏州的希爾斯波羅(Hillsborough),他的父親班傑明(Benjamin Pierce)是富有聲望的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議員,積極參與地方政治,因此公共事務深深影響了皮爾斯的童年。
1820年,皮爾斯進入緬因州的鮑登學院(Bowdoin College),修讀古典語文、數學、歷史、化學、哲學等。畢業後,他先後跟隨新罕布夏州前州長伍德柏利(Levi Woodbury,後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與新罕布夏州法官帕克(Edmund Parker)學習法律3年,1827年獲得律師資格。
皮爾斯獲得律師資格後,回到家鄉執業,1829年被選為新罕布夏州議會議員。1831年成為新罕布夏州議會議長。1838年被選為美國眾議員,時年33歲,是當時美國最年輕的眾議員。1837年被選為參議員,1842年辭去議席,回到新罕布夏州擔任律師。
皮爾斯的兄長曾參與1812年的第2次英美戰爭,從小聽了許多戰爭故事的他從小就夢想能從軍,因此1846年至1848年的美墨戰爭(Mexican–American War)期間,年過40歲的皮爾斯自願上戰場,他在1847年被任命為準將,兩度在戰場受傷暈倒,1848年退伍。
儘管皮爾斯辭去議席,仍未忘情政治。他在1852年民主黨全國大會被提名為候選人,他與競選搭檔威廉.魯福斯.金(William R. King)以55%比44%的普選票、254張比42張選舉人票的壓倒性優勢,戰勝輝格黨(Whig Party)的史考特(Winfield Scott),並於1853年3月4日宣誓就職。
他擔任總統時,身為北方民主黨人的他曾企圖廢除奴隸制度,但受制於民主黨的南方白人勢力而沒有付諸實行。1854年,民主黨參議員史蒂芬.道格拉斯(Stephen Arnold Douglas)意圖修建橫貫美國的鐵路,加強美東與美西的交通,故提出惡名昭彰的《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開放新加入的堪薩斯州及內布拉斯加州的當地居民自由選擇是否保留奴隸制,此法案後來讓堪薩斯州內支持廢奴與贊成奴隸制度的人發生衝突,最終釀成了「血濺堪薩斯」(bleeding Kansas)。
此法案受到林肯(Abraham Lincoln)與廢奴主義者強烈反對,許多人認為此法案的真正目的在於奴隸制的擴張。反對該法案的人組成共和黨(Republican Party),但此法案還是在民主黨控制的國會通過,而希望實行資本主義工業化的北方人民與南方人民之間的矛盾進一步激化,加速美國的分裂。1857年,皮爾斯無法再次贏得總統大選的黨內提名,黯然卸任,他下台後僅4年,1861年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內戰「南北戰爭」就爆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