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運人士李明彥因不滿台北市勞動局處理勞資爭議案件的態度,曾於去年10月31日持鋼筋打傷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的頭部。對於《風傳媒》當時報導,北市勞動局對於李明彥多次投訴皆是「每投必回」,其中1次投訴甚至是在3天內就回函,李明彥公布多項文件,強調此案申訴次數早已不只1次,但當時勞動局一再稱沒有提供證據可查,後續對勞工申訴的複查更完全是「吃案、包庇」。
《風傳媒》先前報導,李明彥2015年3月9日替擔任清潔工的友人李念七進行陳情,控訴曾擔任北榮清潔外包商的「德嘉醫療器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期違法使用清潔勞力,不過北市勞動局3天就回函,且勞動局早已就李男投訴內容,派員實施過勞動檢查,查出多項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事。
對此,李明彥附上公文證明,指李念七早於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之前就已針對此案進行申訴,而當時身為勞動局勞動基準科專員的黃毓銘卻一再表示,沒有提供證據就無法實施勞動檢查,直到李念七拿到德嘉的違法定期契約,基準科才針對德嘉7項違反《勞基法》的情事進行裁罰。
李明彥說,偏偏2016年9月,該廠商因受不了申訴、想平息麻煩,自己發出「同意書」坦承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沒給國定假日薪資、特别休假等,補償李念七15萬元,距勞動局2015年3月裁罰已經過1年多,李明彥痛批,勞動局對李念七一再申訴複查完全「吃案」。
李明彥表示,經勞動局開罰之後,德嘉違法超時加班、吞加班費、吞國定假日薪資和年休假的情況,至2016年12月底結束標案還是完全沒改善,儘管李念七再提出12次複查,卻全又被勞動局「吃案、包庇」,2016年12月李念七等多位當事人有在勞動局和廠商調解,北市勞動局完全知情。
李明彥說,他當時還不認識李念七,但自己恰巧在2017年2月20日申訴到該廠商,而勞動局在3月20日的公文卻回覆表示,「無具體事證顯示(廠商)有未給予資遣費、預告工資及特別休假之情事」。他也提到,接著德嘉在2017年4月就惡性倒閉,包括李念七在內的200名勞工都拿不回被積欠的薪資,4年2個月吞了200名勞工超過5000萬元。
李明彥指出,照理而言,由於第4年特別休假有10天,德嘉應給每名勞工約9000多元,加上約2.1個月薪資的資遣費,但除了李念七因積極爭取,獲得自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沒給的國定假日薪資、和特別休假的補償共15萬元,其他員工則一無所獲,連資遣費都拿不到,讓他痛批:「這是賴香伶、勞動局一再吃案的惡果,天理不容!」
台北市勞動局:正因勞檢裁罰,嘉德才會賠償勞工
針對李明彥的指控,台北市勞動局回應指出,正是李念七申訴後,勞動局2014年12月、2015年1月連續派人勞檢,並對嘉德進行裁罰,嘉德後來才會跟勞工和解並賠償,台北市勞動局絕無「吃案、包庇」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