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陣的霸權
回到波特蘭的雷克曼體認到,原本應該要是自家村鎮中心的地方,如今就埋在東南雪瑞街(Southeast Sherrett)與東南九街口的柏油下。「為什麼塞爾伍德的人會不知道彼此的姓名,不會跟彼此講話,也不會想認識彼此呢?」雷克曼後來回憶說:「為什麼大家的行為舉止跟那哈村民不一樣呢?我後來了解到,問題有一部分出在設計上。」
在筆直而空蕩的街道方陣上,他看到的是一種制度化了的、會殺死村里意識的監獄──這設計就位於那哈「交誼圈圈」的對立面。
有人會覺得雷克曼對街道方陣反應過度,但人類的歷史支持他的觀點。塞爾伍德,乃至於北美各城市比比皆是的井字形道路設計,其實是從古代帝國一代傳一代留下的東西,而帝國使用這樣的設計,是將其用作一種高壓統治的工具。亞述人在征戰打下某個地區後,就會在軍隊駐紮地跟俘虜的居留營用上井字設計。羅馬帝國也是這樣,軍事重鎮乃至於到最後連古羅馬的「巴西利卡」(basilica),採取的都是這種「直來直往」的交叉線條,而隨著羅馬帝國的東征西討,方陣也蓋掉了雷克曼祖先在英格蘭北部所建的圓形集會處。擊潰大英帝國後才不過短短四年,美國的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就說服了共和國的其他先賢,決議要在北美採行跟古羅馬一樣的陣列。早在一七八五年,「國家土地條例」(National Land Ordinance)就設定了方陣是俄亥俄河以西所有屯墾區核准的設計形式,當時的官方把這當成是殖民與建國的一項利器。說到怎樣能最快、最簡單地把土地加以分切成可以交易的單位,那就是方陣了。長方形的單位好勘查、好買賣、好課稅。因為方便讓各種服務進駐,所以方陣對經濟發展上的助益沒話說。
問題是,出於這種設計的某些城市顯得極度「不平衡」。一七八五年版的土地條例,並沒有考慮到公園用地或開放空間,如此發展出來的城市就只有兩種東西:私人土地與公共道路,就好像城市的存在只是純粹為了商業一般,至於商業應該要造福的人類反而遭到忽視。在一個又一個的城鎮裡,規畫者面對公園與廣場的態度是挖牆腳,能分切就分切,不能切就裝傻或能免則免。搞到最後變成城市若有蓋公園的需求,還得回頭向私人購買土地。
長此以往的結果,就是在大部分的社區裡,街道本身變成了僅存的能共享的公共空間。而隨著街道被蜂擁而至的車子占領,原本可以誕生於街道上的公共「廣場」或村里,也就跟著消失得無影無蹤。
方陣有其擁護者,特別是跟擴張區裡極度欠缺效率的高速公路與囊底巷開發比較起來,格狀的方陣更有其吸引力。新都市主義者仰慕著方陣的簡潔有力與「合縱連橫」,這些特色都讓格狀社區適於步行的發展。交通運輸的工程師點出,比起開枝散葉的樹狀系統或高速公路,緊緻的格狀幹道網更能免於車禍產生的嚴重回堵。問題是,格狀或其他由當權者強加下來的平面設計,會讓居住在其中的民眾產生一種難以避免且影響至深的心態:居民會對形塑自身世界的過程變得漠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