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墮胎仍非法的年代⋯⋯美國密醫盛行「消毒劑灌子宮」害死無數女性

2019-11-15 20:48

? 人氣

民間「避孕偏方」

美國歷史學家托內(Andrea Tone)也在其著作《工具與慾望:美國避孕用品歷史》(Devices and Desires: A History of Contraceptives in America)分析,所謂「細菌」就是暗指精液。在缺乏性教育的年代,人們普遍認為性交後清洗下體就能「殺精」,除了清潔劑,可樂、蘇打水等也是常見工具。當然,這些液體從來沒有避孕功能,反而容易造成陰道感染、灼傷等傷害。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事實上,美國很早就發明了保險套、子宮帽等避孕用品,卻在1873年被聯邦法案認定為「猥褻物品」而無法公開打廣告。正牌避孕用品數量稀少又價格昂貴,其他商品卻趁機以「婦女衛生」的名目暗示避孕功效,來蘇爾才會大行其道。

來蘇爾早年廣告,上方標題寫「愛的測驗」,下方以問答形式推廣陰道灌洗對婚姻美滿的重要,甚至請來醫生背書。(Bill Bradford@flickr)
來蘇爾早年廣告,上方標題寫「愛的測驗」,下方以問答形式推廣陰道灌洗對婚姻美滿的重要,甚至請來醫生背書。(Bill Bradford@flickr)

對身體傷害大卻辯稱「過敏反應」

早在1911年,已有醫生紀錄數百起「來蘇爾相關致死」案例,1935年與1961年都有人告上法院,指控來蘇爾造成陰道灼傷,當時來蘇爾品牌的母公司萊恩芬克(Lehn & Fink)在法庭上辯稱,這一類案件都只是「過敏」引發。

一直到1960年代,醫學界才有更多報告指出,來蘇爾墮胎法致死率特別高。當時研究估計,美國每年至少有20萬至100萬起多胎案件,墮胎失敗而被送醫的整體死亡機率是11%~22%,但涉及來蘇爾墮胎並送醫的死亡機率高達50%~66%,不敢去醫院而死亡的實際人數更無法得知。1969年一篇相關報告也沈重寫下:「這些年輕女性,本來可能都還有救。」

來蘇爾早年廣告,上方標題寫「拜託戴夫,拜託不要把拒我於千里之外!」,暗示陰道灌洗對婚姻美滿的重要。(Erin Stevenson O'Connor@flickr)
來蘇爾早年廣告,上方標題寫「拜託戴夫,拜託不要把拒我於千里之外!」,暗示陰道灌洗對婚姻美滿的重要。(Erin Stevenson O'Connor@flickr)

密醫「三不規定」難追查

在保守社會氛圍與刑法威嚇之下,當時的美國女性即使因墮胎引發病痛,往往也不敢說出實情,陪同的丈夫、家人也會避重就輕,常常誤導治療方向。但僅管大眾對此三緘其口,女性之間仍存在「秘密支持網」,每當有人意外懷孕或因經濟壓力等緣由需要墮胎,自然會在口耳相傳下找到密醫。

大西洋月刊專欄作家佛萊娜耿(Caitlin Flanagan)訪問曾任護士的母親與查閱大量資料,發現這些密醫多數都會提出「三不」要求:1. 患者不可公開談論「手術」過程 2. 永遠不可供出密醫的名字3. 手術結束後不可再次聯絡醫生。

這些不成文規定束縛著飽受身心折磨的女病患,也讓司法系統難以追蹤密醫的犯罪行徑,讓他們可以繼續施行不合醫學標準的粗糙手術。《非法的來蘇爾墮胎手術》報告就指出,4件案例中至少2人是找同一位「醫生」看診。

美國阿拉巴馬州14日通過一項全美最嚴苛的墮胎禁令,幾乎全面禁止女性墮胎,無論女性是否未成年,是否遭強暴或亂倫都必須生下小孩。(AP)
美國阿拉巴馬州14日通過一項全美最嚴苛的墮胎禁令,幾乎全面禁止女性墮胎,無論女性是否未成年,是否遭強暴或亂倫都必須生下小孩。(AP)

口服避孕藥、墮胎合法化終結偏方

終結「消毒劑墮胎」的原因,並非加強取締墮胎與密醫。1960年,美國食品與藥物管制局(FDA)終於批准口服避孕藥上市,「小藥丸」(The Pill)迅速席捲美國,民間「避孕偏方」乏人問津,來蘇爾才在1968年把重心轉向家用清潔劑等產品。

197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定禁止墮胎的法令違憲;1977年,最高法院也終於以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為由,允許避孕用品公開刊登廣告。來蘇爾灌輸大眾「消毒劑能避孕」的錯誤廣告超過半世紀,終於被迫劃下句點。然而,大眾仍永遠無法得知,多少女性已經因此失去子宮功能,甚至寶貴性命。

喜歡這篇文章嗎?

王穎芝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