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賴配」終於正式宣布成型,準備出發。這一對之前相互敵對,鬥得你死我活的政治人物,終於湊成對。綠營為之精神一振。而在「國政配」確定之前,國民黨支持者也一直在猜想,韓國瑜會挑誰當副總統。大家似乎都想當然爾地覺得,挑到一個好的副總統,就是「一加一大於二」。然而,這可能想得太簡單了。
大部分的人,把「副總統」想成總統的「副手」。就好像行政院院長與副院長,交通部部長與交通部次長的關係一樣。若真是如此,那選了一位好的副總統,的確能夠襄助總統,也能夠補總統之不足。例如,韓國瑜很草根又有霸氣,張善政則較是有書卷氣的無黨籍人士,可以互補。蔡英文與獨派不睦,又欠缺群眾魅力,那聲望高又公然自稱務實臺獨工作者的賴清德配上來,也讓這個團隊更有力。這樣的美夢,真能實現嗎?恐怕未必。
首先要澄清一點:在法律上,「副總統」並不是總統的「副手」,而純粹只是「備胎」。憲法上並沒有針對副總統,規定任何職權。總統府組織法,也完全沒有規定「副總統」這個職位的功能。不像行政院所屬各部的組織法,都會針對副手(次長),明文規定其職權為「輔助部長處理部務」。這也是當年呂秀蓮擔任副總統,曾經表示自己幾乎都沒有機會批閱公文的原因—本來就沒有法定職權。
在1996年,副總統連戰兼任行政院院長,立委們聲請大法官解釋,認為這是違憲的。他們的理由之一就是以為副總統是總統的副手,形同總統的手腳,所以不得兼任行政院院長。然而,大法官在釋字 419號的回答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不得由一人兼任,其理甚明」,但副總統只是「總統之備位」,因此「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則既不生顯然牴觸權力分立原則之問題」。也就是說,副總統不是副手,只是備位。他(她)唯一會發揮功能的時候,就是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之時。
既然不是「副手」,而是「備位」,那找出一位互補的副總統,有什麼幫助呢?這裡就要了解,有些權力的運作,不是單純看法律的條文,而同時要觀察現實動態關係。
通常來說,如果總統非常信任副總統,願意授權副總統處理事務。那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甚至國安單位,就會知道副總統所說的話,就代表總統的意思。此時,副總統雖然沒有「法律上」的職權,但可能「實質上」大權在握。美國柯林頓總統時期的高爾副總統,以及小布希總統的副總統錢尼,就在許多事項上可以當作總統的代理人一般。反之,若總統對這個「備胎」的能力與忠誠不太信任,那副總統就會閒閒沒事做。當了副總統,形同被冷凍。還不如當立委、市長,更遠不如行政院院長來得出風頭。
甚至,光芒太亮的副總統還可能惹總統討厭。試想,一個巴不得總統缺位(辭職、死亡)或不能視事(動手術麻醉)的副總統,如果還有高度聲望,那豈不讓總統萬分警戒?這時,二者之間就有著緊張關係。賴清德將來會因為高度受蔡英文信任而大展身手,還是甘願如李元簇副總統那樣當個「沒有聲音的人」?或是功高震主而被猜忌,打入冷宮?這就要看他們的互動了。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